灵川县:自办案件同比增长300%
今年以来,灵川县纪委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聚集主责主业,切实加大自办案件力度,办案工作平稳上升。1-12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反映问题线索67件,立案26件,同比增长36.8%;自办案件8件,同比增长300%;乡镇立案16件,同比增长6.67%,全县乡镇立案覆盖率100%;结案18件,给予党纪处分18人,政纪处分4人。
加强协调联系,深挖案件线索。通过信访举报的主渠道,充分发挥公检法、审计、计生、林业等部门的作用,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多渠道多途径发现案件线索。今年以来,查处的26件案件中,通过信访举报查办的有8件,通过公检法等部门移送的有5件,计生等部门移送的有12件,执法监察等工作发现的有1件。
整合办案资源,提高办案水平。在实行委局机关全员办案的基础上,于今年7月把全县县直单位的纪检组进行统一管理,设立三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纪检组长轮流在纪工委、监察分局上班三个月,并在县纪委的领导下参与全县的案件查办工作。通过整合资源,增强了集中办案的力量,提高了办案水平,对委局自办案件、中央巡视组转办案件和督促、指导乡镇纪委办案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跟踪指导督办,加快办案进度。对县内查办的需要上报结果和具有一定影响的案件,定期跟踪指导督办。实行“四定”办案制度,即对每一个案子定领导、定人员、定方案、定时限,每件案子均落实一个由常委任组长的专案组,每组成员3-4名;实行“十日工作总结汇报制”,各案件主办人每十日向分管案件工作的副书记汇报案件查办进展情况。对一些疑难或久立未结的案件,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分管常委亲自带队到相关单位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保证案件顺利查办。
围绕热点难点,加大惩治力度。一是严肃查处了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类案件,查处了一股长在建设规划方面的失职案;在村“两委”换届期间,查办了一村支书贪污村委办公经费等案件;二是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办了一农机站工作人员在帮农户办理农机入户手续时违规向农户多收30-150元不等的案件,查办了一居委会主任,利用职务便利出具虚假证明获得职工困难补助金的案件;三是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查处了一起公车私用的案件。这些案件的查处,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形成了良好的震慑作用。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