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约谈19个派驻纪检组和9个县级纪委 督促履行监督责任

来源:自治区纪委 作者:文义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6日 09:38 打印

自治区纪委约谈19个派驻纪检组和9个县级纪委 督促履行监督责任

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尹彤在约谈会上讲话

    

 

 

      

  12月10日至12日,自治区纪委对三年来没有自办案件的19个派驻纪检组和今年来查办案件下滑的9个县(区)纪委负责同志进行集体约谈。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尹彤在约谈中强调,要进一步增强落实“两个责任”意识,围绕执纪监督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新台阶。

  尹彤指出,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邓卫平高度重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加强自办案件工作情况,多次带队深入基层调研检查指导,要求进一步深化“三转”,集中力量,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特别是今年10月份,中央第一巡视组在对广西的反馈意见中指出“部分地方纪委和派驻纪检组聚焦主业不够,查办案件力度有待提高”后,邓卫平同志亲自批示,要求对三年没有自办案件的派驻纪检组(纪工委)和今年来办案工作落后的县(市、区)进行约谈,进一步分析原因,明确责任,迅速整改。

  尹彤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必须切实承担起执纪监督责任。一是要坚持从严治党、严明党纪,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各派驻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县(市、区)纪委书记要树立“查办案件是本职,不办案件是失职”的理念,在党委(党组)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集中精力抓好自办案件工作。二是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要逐一认真核查,按要求分类处置,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要严明纪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忠诚可靠、干净纯洁、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在集体约谈后,各派驻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县纪委书记一致表示,要以这次约谈为契机,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加大工作落实,进一步聚焦主业,强化自办案件工作,全面履行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责。

  相关派驻纪检组(纪工委)组长(书记)、监察室主任,县纪委书记、监察局局长,自治区纪委案件监督室,纪检监察一室、二室、四室、五室、六室、七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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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会现场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