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三措施加强对服刑人员党籍及工资问题清理检查
来源:兴业县纪委 作者:莫田珍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2日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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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玉林市关于对服刑人员党籍及工资问题清理检查工作部署和要求,兴业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采取三项措施开展清理检查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学习传达,对清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迅速行动,及时召开会议传达玉林市纪委11月中旬召开的关于对服刑人员党籍及工作问题清理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县清理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开展清理自查工作做到“三集中”,即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由分管案件审理室的领导亲自抓落实,案件审理室人员具体负责,要求做到人员、责任落实到位。
二、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清理自查
加强与县法院沟通联系,及时协调督促县法院提供在我县判处刑罚的党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县法院名单提交后,及时组织力量对被判处刑罚的人员名单进行梳理,属于本县外及时上报市纪委;属于本县范围内的,及时梳理分发到涉及的镇或者相关单位。各镇、各有关单位行动迅速,按照名单,逐一对照,逐一清理,发现问题及时汇总上报。
三、强化监督,保障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此次清理自查工作到位,成立专门督查组,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带队,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督查组,到各镇和各有关单位进行督查,共对24个单位开展清理自查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发现自查工作不到位的单位有3个,已责令及时进行了整改。有效确保了服刑人员党籍和工资问题清理自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经清理自查,发现存在党籍问题6人,工资问题9人,目前正在纠正之中。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