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四措施“信访前移”解民忧
2014年以来,宜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实施“信访前移”工程,把信访工作的“重心下移、责任下移、关口前移”,使群众信访热点问题解决在基层。
一是在农村、社区建立基层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室,实现信访接待“关口前移”,在方便群众来访、主动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同时,实现了由被动接访到主动服务、由被动查案向主动出击的转变。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制订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制度》、《信访首问责任制》和《初信初访一次办结制》等相关制度,并印制成册发放到基层群众手中,从而提高了全市信访举报工作的透明度、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是配齐配强市、乡、村三级信访人员,建立了市、乡、村三级联动信访信息网络。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室专职人员2人,主任1人,副主任1人;乡镇纪委监察室落实信访举报工作2人;在全市210个村(社区)共聘请2500多名乡村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担任信息员,对全市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廉洁自律进行覆盖监督,对群众信访的“热点”区域开展下访活动。
四是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全程跟踪指导督办,回应群众诉求。如2014年6月,宜州市祥贝乡某村信访信息员反映,该村委会未按期开展村务公开工作,村党支书覃某等人为农户办理危房补贴时,以帮办补贴为由收取多人回扣,数额较大,群众意见很大。针对群众反映的这一损害农民群众利益行为,该市纪委领导及时派员指导祥贝乡纪委进行查处,对有关涉案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并给予党纪处分,责令将截留的危房改造款退还当事人,并按期开展村务公开,从而保证此项惠民资金真正惠及民生。
2014年1—11月,通过实施“信访前移”工程,宜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各种来信来访、电话及网络举报共329件次,立案33件,党纪政纪处分23人,挽回经济损失265万元。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