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三举措实现查办案件“提速增量保质”
今年以来,天等县纪深入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查办案件主业,通过整合办案资源、明确突破重点及坚持安全文明三项举措,实现查办案件“提速增量保质”。截至目前,该县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41件,同比增长20%。其中涉农案件28件,经济案件23件,违反八项规定案件2件,查处正科级领导5人。涉案总金额达373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83余万元,收缴违纪款49.7万元,清退给群众违纪款14.8万元。
整合办案资源,提升查办案件速度。通过“两加一减”整合办案资源,强化办案力量,提升案件查办速度。一是增加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室从原来的一个增加到两个,做到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二是增加办案人员。抽调工作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骨干人员充实到纪检监察室,专职办案人员从原来的3人增加到8人,占单位编制的32%。三是给办案人员“减负”。 将县纪委参与的各类议事机构精简到12个,乡镇纪委书记及县直纪检组长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业务工作,专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明确突破重点,提高查办案件数量。重点打击基层“苍蝇式”腐败,切实查处发生在群众家门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如该县查处了把荷乡旺仁村委5名干部向群众索要危房改造及民政低保好处费窝案,清退给群众违纪款5.5万元;查处驮堪乡、把荷乡民政办主任受贿系列案,清退给群众违纪款4.3万元。此外,该县还严肃查处了县粮食局、县看守所公车私用案件,社会效果良好。
坚持安全文明,确保查办案件质量。一是抓责任落实。实行安全文明办案四级责任制,纪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监管部门认真抓。二是严抓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天等县纪委监察局办案人员工作制度》及《办案安全规定》等相关规定,实现制度上墙到人。投入40万元强化办案谈话点标准化建设,从“硬件”上确保案件查办工作安全文明。三是严抓监督检查。加强对办案程序、办案措施使用情况及执纪办案行为的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今年以来,该县共开展安全文明办案培训3次,开展安全文明办案专项督查4次,办案全过程均能做到依纪、合法、规范。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