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区“四灯”齐亮 纠正“四风”问题

来源:八步区纪委 作者:董娇 董权花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3日 17:23 打印

     

   近年来,八步区注重抓早抓小,亮起四盏“灯”, 形成纠正“四风”问题新常态化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点亮制度“指示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相关制度建设。目前,区级先后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关于纠正(乡)镇领导干部“走读”现象的实施细则》、《贺州市八步区公务接待制度》、《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实施办法》等20多项制度。
  打开监督“聚光灯”。 聚焦“四风”,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开通监督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让“四风”无处藏身。对党员干部“四风”问题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检查。由区委常委带头,纪检部门牵头,联合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教育局、区委督查室、政务服务办公室等部门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明察暗访、《贺州市八步区公务接待制度》等20多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今年来,由区委常委带队深入基层一线进行作风方面的监督检查30多次。
  高悬惩处“长明灯”。加大对“四风”问题查处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党员干部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目前,查办各类案件26件,结案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挽回经济损失79.97万元,实名通报作风、纪律问题18人。
  亮起思想“警示灯”。以教育基地为依托,以教育品牌为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遏制“四风”问题反弹。为实现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全天候、零距离、常态化”的目标,还积极拓宽新型廉政宣教平台,定期向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乡镇(街道)二层机构负责人、村(居委会)“两定”干部发送《八步清风手机报》;组织全区30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巡展活动;编印《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漫画册》3000多册。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