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前11月办案各项指标实现新突破
来源:龙州县纪委 作者:农民武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2日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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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案件办查各项指标均有较大幅度增长,1至11月立案查处2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同比增长14%。其中经济类案件21件,同比增长75%,占案件总数的84%;自办案件17件,同比增长240%;查处科级干部4人;挽回经济损失360多万元。
一是强化办案能力建设。调整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增设纪检监察二室,专职办案人员增加到6人,占行政编制数的30%。投入100万元建成设备先进、配备齐全、能同时对4人进行询问的谈话点,从复退军人、大学毕业生中择优选聘5人为陪护员。建立办案骨干名录,选派30人次赴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参加办案培训或跟班办案。
二是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县房管所收受商业回扣240多万元,单位两任负责人均受到留党察看和行政降级处分;县计生局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外出烧烤、县林业局违规发放补助等,两单位行政负责人均被立案查处。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先后查处侵占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农村危房改造补贴等群众利益的案件6件。
三是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投入50万元,建成33个县乡村三级阳光信访举报示范点;聘请381名村级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员,每人每月补贴50至80元;建立惠农政策县乡村屯四级告知制,并公布信访举报电话;执行领导干部下基层公开大接访、带案下访、驻村夜访和县纪委常委轮流接访制度,与群众心贴心交流互动、面对面解决问题。1至11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27件,初核55件,转立案25件。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