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重拳整治“庸懒散奢” 集中向8类歪风“开刀”
来源:天等县纪委 作者:赵飞群 邬振冲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1日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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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荷乡原民政办主任黄某某帮群众办理民政低保业务时,索要‘加班费’、‘车费’等好处费,共计索要好处费1.67万元,县监察局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11月27日,天等县召开深化“阳光效能”整治“庸懒散奢”专项行动动员会,会议对该县近期查处的6起庸懒散奢典型案例进行现场通报。
据了解,该县整治“庸懒散奢”专项行动从今年11月至明年4月,历时半年。重点对庸、懒、散、奢等四个方面共8项内容进行整治。一是对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推动不力,在既定时限内不能按计划完成任务的;搞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二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的。三是纪律松弛,重大事项不报告、不请示造成影响的;基层领导干部“走读”,擅离职守、上班迟到早退、无故不上班,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看电影、购物等违反工作纪律的。四是违规购车,超标准、超编制配车,违规调用、借用或占用企业、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的。五是公款旅游,豪华装修机关食堂,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的。六是公款大吃大喝或到娱乐场所消费,工作日违反规定饮酒或有纵酒行为的。七是违反规定乱发补贴、滥发钱物,公款送礼的。八是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