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四项机制”创新模式 实现案件查办“数质”双提升
今年以来,青秀区纪委立足“三转”工作要求,焦聚查办案件主业,积极调整思路,创新办案方法,实现了案件查办数质双提升。截至今年1至10月份,城区立案23件,结案 18件。
一是完善线索集中处置机制,拓宽案件来源。建立案源线索统一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案件线索台账管理,对案源线索逐一登记备案,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了结五种方式对案件线索进行处置。建立由纪委书记、分管领导、案件监察室主任及与案件有关人员参与的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分析制度,对重要案件线索进行集体排查。严格落实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双报告制度,规范查办案件的源头工作,为优质高效协同办案服务。
二是组建查办案件人才库,充实办案队伍。组建案件办案人员人才库,将各镇、街道、仙葫经济开发区以及城区直属各部委办局纪(工)委、监察室主任、部分纪委委员以及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近50人纳入城区案件人才库管理,充实办案后备力量。办案人才库由城区纪委统一管理,定期更新,适时调整。对线索复杂、案情重大的违纪违法案件,即按照“片区负责、人员互补”原则,从办案人才库中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案件调查小组进行查办。今年以来,共从办案人才库抽调73人次参与办案,有效地解决城区办案人员不足问题,提高办案效率。
三是建立联合办案机制,整合办案力量。将全城区分为乡镇、街道、城区直属单位三个查办案件片区。建立重大案件查办由城区纪委指导协调,指定一个纪(工)委主办,其他纪(工)委协办,城区其它相关部门提供业务支持的联合办案机制。明确规定村两委、基层站所负责人严重违纪案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社会稳定案件,贪污挪用民生和惠农资金案件和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四类案件,一经发现案件线索,经请示城区纪委同意后,即可启动联合办案机制办案。今年以来,城区共开展联合办案17起,有效促进了案件的快速查结,提高了办案质量。
四是实行案件主办人负责制,落实办案责任。案件查办实行案件主办人负责制,有效落实办案责任,保证案件查办效果。案件主办人负责案件查办过程中的组织协调,部署调查任务,确立调查方向,审定调查方案,对案件质量负责。其他办案人员对案件主办人负责,服从案件主办人的管理,对所取证据及所担负的工作负责。案件办结后,对署实名举报的,由案件调查组负责向信访人进行反馈、答复,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