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纪委重拳再治违规用车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公车私用和使用违规车等不正之风抬头现象,灌阳县“严”字当头,出重拳再治公务用车。据统计,自9月24日再清理再整治以来,该县纪委共进行明查暗访11次,督查单位68个(次),给予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7人。
申明纪律,划出公务用车高压红线。9月24日,灌阳县召开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公务用车再治会议,会议分析了该县公务用车存在的问题,指出再次治理的重要性,并严明了以“四个一律不准”为主要内容的纪律要求,即:一律不准违规购车借车、一律不准公车私用、一律不准使用违规车、一律不准隐瞒不报。对违反规定要求的行为,一律由县纪委从严从重处分。
明查暗访,监督检查不留死角。由县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是否公车私用、是否隐瞒不报、是否使用违规车等问题进行地毯式检查,特别是封存有违规车尚未处理的单位,逐个逐辆核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记录上报,由县公车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违规必究,严肃处理顶风犯纪行为。灌阳县纪委对公车再治理中的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通过明查暗访、网络披露、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等方式收集线索,并做到“三个坚决”,即:线索清楚的坚决查、实名举报的坚决查、查属实的坚决处理。目前,共收到线索6条,办结6起,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名正职、3名副职被诫勉谈话。
完善制度,优化公车管理。灌阳县政府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制订下发了《灌阳县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规程》,规范公车处理。同时,县纪委督、导结合,共督促、指导11个单位完善了公车调度、车辆维护保管等制度,形成公车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好整改成果。
通过严厉整治,该县刹住了公务用车中的歪风邪气,违规购车、违规借车、违规用车等现象大为减少,干部群众齐声叫好。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