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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

来源:自治区纪委 作者:文义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6日 17:04 打印

自治区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邓卫平在会上讲话

 

  11月18日,自治区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研究进一步建立防逃追逃领导机制、规范职务犯罪案件的证据、协调重大案件等问题。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邓卫平主持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高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等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我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现象依然易发多发,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给执纪办案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积极推动反腐败工作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保证办案质量,严惩腐败分子,纯洁党员干部队伍。

  会议议定,成立自治区防逃追逃协调小组,加强全区防逃追逃工作;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案件证据的收集、固定、保存的工作,确保证据的合法化、规范化;建立完善信息查询协助机制,进一步整合办案资源,提升办案水平。会议还对其他重大案件的协调进行了研究。

 

  自治区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

会议现场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