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操办宴席必须守住底线

来源:邕宁区委组织部 作者:谢乃镇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6日 14:45 打印

  10月24日,广西出台了《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本人和直系亲属婚丧喜庆事宜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行为。(广西新闻网10月30日)

  《暂行规定》全文共15条,1200多字,简洁明了,又具有非常强的可操作性,规定明确了“一个不得”“两个不准”“四个禁止”。可以说,这是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宴席必须要守得住的底线,同时,对倡导廉洁从政、节俭为民的社会风气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和现实意义。

  办事从简,符合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近两年来,全国各地党政机关办文办会办事风气明显好转,但对于个人的私事来说,却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也有部分人利用政策和规定上的空档谋取私利。如利用操办婚丧喜庆之事,通过邀请下属或下级人员、或管理服务的对象以及与自己职权有利害关系人员来敛财。更有甚者,通过一些乔迁、生日以及其他可办可不办之事大搞大办。影响了廉洁的形象,也败坏了风气。同时,通过对确实要操办的个人婚丧喜庆之事,要求规模从简,才能让领导干部个人腾出精力干事业,利党利民利已。

  细节框定,利于执行。一项规定的出台,重要的是要看它的操作性强不强,本《暂行规定》在这方面具有非常强的优势。如:“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操办满月、百日、履新等......只能邀请近亲属参加”、“礼金每人不超过200元”、“禁止使用公物、公车”等等,规定细致,执行起来利索易行。

  然而,有了《规定规定》,并不能说明就能马上彻底改变一些党员、公务员放弃“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念头。因此,党员干部操办宴席的底线,还有赖于各级机关和社会的共同努力。首先,各级党委必须要有从严的意识,一条条对照执行,不能有变通有通融的“灵活”办法;其次,必须要号召全社会一起来监督,给予社会人士一些必要的监督途径和渠道,这样才能确保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或一般公职人员“守住”底线。

  通读《暂行规定》全文,无不为这政策出台叫好,但在细细重读之后,又不免有些担忧:文中没有明确可由社会来监督,纪委力量有些孤单;“人数累计”一词有些含糊,或许就有人钻空子,采取“同一婚事分几次办宴,每次控制在10桌以下”应对;“宴请规模不能超10桌”、“不得组织7辆以上的车队或有价值30万元以上的车辆”,年轻的公职人员婚事,大多都是长辈的意愿,如何更人性化执政呢?富二代当了公务员,是不是有宝马等豪车也不能使用?长辈要求宴请的亲戚超标了很多怎么办?笔者很担心个别年轻有上进的公务员为了遂长辈的心愿甘心受罚或干脆辞职,如出现这样的现象,有背于政策出台的初衷。

  总之,守住宴请的底线,不仅是党员领导干部个人的事,也关乎国家反腐深入开展、社会良性发展的大事。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