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完善六项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
今年以来,横县纪委监察局立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创新工作思路,突出主业主责,建立六项机制加大查办案件力度。1—10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线索件323件,立案71件,同比上升31.5%。
一、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及时调整充实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员由县纪委、组织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部门人员组织。县纪委作为组织协调机构,适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全县反腐败工作,争取县委县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的大力支持,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及时研究批示。今年以来,县纪委就案件查办工作专题向县委请示报告34次,向县政府请示报告21次。坚持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定期听取反腐败工作各成员单位情况汇报,协调处理办案中各单位分工与衔接及办案中遇到的问题,通报情况、分析问题、协调解决全县反腐败重大问题。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召开6次协调会议,着重做好国土系统系列腐败案、扶贫系统腐败案、采购中心系列腐败案等大案、要案的协调工作。
二、完善信息通报制。制定实施《横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信息通报的暂行规定》,明确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案件线索信息通报的“九条”规定,提高案件线索成案率及快办快结。今年以来,先后召开协调小组协调分析会6次,解决疑难问题18个,各成员单位相互通报线索45条。
三、完善线索集中排查制。实行案件线索集中收集制,由县信访举报中心(县纪委信访室),每月定期应向协调小组报送上月受理群众举报情况和正在查处的案件线索;财政、审计、计生等行政执法单位,及时报送在开展执法检查情况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组织、信访、人事部门及时报送反映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群众举报。实行案件线索集中排查制,县纪委信访室对收集到的案件线索做到及时分析研究,形成初步意见,提交反腐败协调小组查办案件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四、完善联合办案制。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联合办案工作制度,突出对一些时限紧、影响大、范围广的案件以及一些涉农窝案进行联合查处,发挥联合办案狠、准、快的积极作用。今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联合办案5件,涉案人员20人,其中立刑事案17人、立党纪政纪案3人。
五、完善联查联审制。建立完善乡镇案件联合检查中心,按地域将17个乡镇分4个片区组成4个案件联合检查组,并由县纪委常委或案件检查室主任担任组长,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片区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将县直单位分成4个组并组成4个案件查办协作组,由4名纪工委书记担任组长,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所负责联系指导单位的案件检查和审理工作,有效解决县、乡(镇)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实现查办案件数量和质量大幅提高。1-10月,委局机关立案41件,同比上升57.69%;乡镇立案26件,同比上升4%。
六、完善警示教育制。横县纪委与法院联合出台了《庭审旁听警示教育制度》,规定在法院审理公职案件特别是犯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窝案、涉农案件,组织乡镇和机关党员干部进行旁听,接受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共组织党员干部旁听法院庭审6场(次)共400人(次),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