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出台新规定从细从严规范差旅等费用支出

来源:马山县纪委 作者:陆宁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5日 10:27 打印

  近日,马山县出台了新的《马山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马山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马山县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控制和节约党政机关差旅等各项费用开支,厉行节约促进规范。

  一是因地制宜,设定支出标准。此次出台的三项新规定在条款设计上始终以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纲领,与上级规定保持一致。在具体开支标准的拟订上,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实际工作需求,以开展实际消费调查为基础,综合考虑了周边县区的制定详情,坚持统筹安排、切实可行的原则,“量身定做”了党政机关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经费数额及控制范围,使新的公务开支标准既体现了厉行节约要求,也能基本满足相关公务活动的需要。

  二是按实列支,强化源头控制。新规定从源头上规范公务行为,严控公务支出,如:差旅费方面,分别对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中按实际报销;会议费方面,根据会议分类,明确会议天数、会议规模、会议费开支标准;培训费方面,要求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执行审批制度,费用报销时需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等作财务记账时的原始凭证。同时,明确各类费用超范围、超标准开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三是强化监督,规范预算管理。新规定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强化内控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出差、会议、培训等审批制度,严格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控制预算总额和支出规模。同时,要求各党政机关单位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活动报批、出差经费报销的审核管理,县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对各党政机关单位的差旅、会议、培训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