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查处贺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毛绍烈腐败案纪实(九)

来源:《党风廉政教材》 作者:金石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4日 16:21 打印

利剑出鞘惩巨贪
——查处贺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毛绍烈腐败案纪实(九)

  

  九、外围取证

  办一个案子就像一张拼图,化整为零。每个环节,每个细节,分段分节,环环相扣,以点带面,由此拼装,变零为整,由主证、旁证、书证、物证、影像资料等等组成一个证据链。外围取证,是拼图中的重要一环,外围取不到证据,整个证据链就无法形成,难以定案。
  毛绍烈在自治区纪委“两规”点交代,他从2006 年起到2011 年2 月止,收受了1700 多万元、多套房产,还有包养情妇等生活作风问题,其中涉案的几十号人,分布在贺州、桂林、广东、湖南和福建等地。
  要取得毛绍烈受贿的铁证,需要做大量的艰苦的外围取证工作。很快,自治区纪委和自治区检察院抽调了40 多名精兵强将组成外围调查组。
  外围取证并非易事。外围调查组到了贺州办案点,面临着外围取证的“四难”:找人难,突破难,取证难和追赃难。那段时间里,办案人员夜以继日,不辞劳苦,既各有分工,又集中攻坚。外围查证虽然困难重重,但是捷报连连。当然也有一时攻不下的“堡垒”。
  61 岁的刘某某,一头白发,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他名义上是深圳市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实为家族企业的龙头老大。这个老大,属于奸巧圆滑的那类人,负责找他谈话的办案人员称他为“老狐狸”。他到了贺州市办案点,操一腔深圳市宝安区的土话,装聋作哑,扯东说西。
  第一次谈话,办案人员问及他和毛绍烈的关系,他只是说认识,但没有经济上的来往。
  第二次谈话,开始他还是不改口,但他表现出一副急着要回去处理生意往来的样子。办案人员抓住他这个弱点,讲明利害得失,他的口气有点松动了。办案人员乘胜追击:“毛绍烈在深圳买了一套房,是你给他的钱。”
  听了这句斩钉截铁似的话,刘某某像被火点着了一样,满是皱纹的脸部神经在抖动。
  刘某某说认识毛绍烈,并没有说谎。他早就认识毛绍烈了。当时毛绍烈是贺州市分管城建、国土和交通的副市长。2007年下半年,贺州市政府与深圳市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永贺高速公路——钟山至富川段的投资意向书。不久,经贺州市政府同意,该公司作为业主单位负责投资建设并独立经营永贺高速公路——钟山至富川段(项目全长85 公里)。后来,刘某某又在贺州市成立了贺本高速公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正式开始投资建设永贺高速公路钟山至富川段。
  刘某某因为投资建设永贺高速公路如勘探、设计、立项、环评等许多前期工作,都需要分管城建、国土和交通的副市长毛绍烈支持和帮忙协调。2007 年下半年的一天,刘某某费尽心机找到了毛绍烈。从此,两人交往密切。
  2007 年年底的一天,毛绍烈和贺州市政府、交通、国土、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到深圳市刘某某的公司考察。当天晚上,刘某某到了毛绍烈入住的酒店找到毛绍烈。刘某某对他说:“我现在投资建设的永贺高速公路的前期工作比较繁重,难度也很大,要请毛市长帮忙协调解决。”毛绍烈很爽快地答应了。接着刘某某就将一个装有5 万元人民币的文件袋交给毛绍烈,说:“一点小意思,请毛市长收下。”毛绍烈收下这5 万元之后说了声“谢谢”。
  以后,从2008 年到2011 年,每逢春节和中秋节前,刘某某都打电话给毛绍烈,叫毛绍烈到他在贺州的办公室坐坐。毛绍烈心领神会,每次都欣然前往,而每一次他都有“收获”。刘某某几年一贯制:春节送给毛绍烈10 万元,中秋节送2 万元。
  2008 年,毛绍烈全权负责永贺高速公路——钟山至富川段项目的协调配合工作。开始时各项前期工作进展缓慢,难度很大,刘某某找毛绍烈出面协调,这20 多项前期工作很快就完成了。接下来的工作是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土地指标。这项工作难度非常大,刘某某又到毛绍烈的办公室找他商量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并对他说事成之后会好好感谢他的。毛绍烈说他一定尽力帮助。后来,毛绍烈就和贺州市的有关领导一起到北京有关部委找关系协调处理好此事,刘某某感激不尽。
  2008 年下半年的一天,毛绍烈打电话给刘某某,问他在不在深圳。刘某某说在,并邀请毛绍烈到深圳玩玩。当天毛绍烈就和他的司机开车到深圳找刘某某。稍作安顿后,刘某某就带毛绍烈到他开发的楼盘看看。
  毛绍烈看了以后,对刘某某说,他儿子想在深圳发展,很想在深圳买套房子给他儿子。刘某某说,你帮了我那么大的忙,我就送一套我这里开发的房子给你吧。毛绍烈很高兴,说那就太感谢刘董事长了。毛绍烈看来看去,选中一套房子。刘某某对毛绍烈说,这套房子我就送给你了,不用你出钱。本来我可以一次性地给你整套房子的房款再由你支付到我公司,但是这样目标太大,不安全,还是采取按揭的方式比较稳妥。刘某某还对毛绍烈说,今天我把这套房子的首付和第一年的按揭款给你带回去,以后每年春节前我都将当年的按揭款一次性地给你,你再汇过我公司来就行了。
  毛绍烈觉得这个办法比较安全就同意了。接着,刘某某拿出一份购房协议书给毛绍烈签字。毛绍烈在协议书上签上他老婆的名字。当晚,刘某某去毛绍烈住的酒店找他,当时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人在场,刘某某就将装有40 万元人民币的布质袋子交给毛绍烈,说:“毛市长,袋子里有40 万元钱,够你交首付和部分按揭的了。”毛绍烈接过这一大袋子钱,连连说:“谢谢,谢谢!”
  几个月后,刘某某打电话给毛绍烈,叫他来深圳交送他的那套房子的首付和办理按揭手续。毛绍烈说他很忙走不开,由他的老婆去深圳找刘董事长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天,毛绍烈的老婆就来到刘某某在深圳的房产公司办理首付和按揭等手续。毛绍烈离开深圳后,刘某某打电话给毛绍烈,告诉他首付和按揭的事情已经办妥了。毛绍烈说:“太感谢刘董事长了!”湖南永州民营企业老板何某也交代了向毛绍烈送128 万元人民币的问题。
  何某,是毛绍烈交代的重要行贿人。2012 年4 月20 日到外围调查组的工作点后,何某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任凭办案人员反复做他的思想工作,始终不交代他与毛绍烈经济往来的问题。
  见何某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调查组马上召开碰头会,和从南宁赶到贺州办案点的两名主办人员一起分析案情,并决定先由熟悉案情的主办人员对何某进行谈话,再由外围调查组的同志继续克难攻坚。
  在后来的谈话中,针对何某对法律、政策的无知,以及何某孝顺母亲和关心小孩的心情,办案人员结合刑法的有关规定给何某讲清楚了他涉案的严重性质,让何某明白自己问题的严重性及调查组的决心,给他指明只有配合调查才是唯一的出路。同时给何某讲一些案例,劝他迷途知返,回头是岸。
  经过两天的谈话,何某在法律威严和亲情的召唤下,放弃了侥幸心理,配合调查组如实交代了送给毛绍烈128万元的情况。
  早在1995 年,当时已是原梧州地委办公室副主任的毛绍烈在赴湖南永州市江永县桃川镇的农业考察活动中,认识了做农产品生意的何某。从此两人臭味相投,沆瀣一气。2003年上半年,钟山县在县委书记毛绍烈力主下,启动新世纪商业步行街项目。毛绍烈打电话给何某,要他到钟山,两人合作搞定这个项目。何某应邀而至。毛绍烈和何某的如意算盘是,由何某出面,毛绍烈在幕后支持,能做得了就自己做,做不了就把项目转让出去赚点钱。因何某没有房地产开发的资质和资金,后来毛绍烈做中间人协调,以256 万元的成交价,把新世纪商业步行街项目转让给两个温州人承建。
  在这之前,何某私下承诺,新世纪商业步行街项目的转让费送一半给毛绍烈。何某拿到转让费后即对毛绍烈说,按我老家的习惯,钱的单位不要说万元,说砣,1 万元就说是1 砣,我分128 砣给你。当时,毛绍烈对何某说,这些钱先不要给他,暂时放在何某那里。毛绍烈还说,现在给他也没有地方存,需要用钱的时候再说。
  这就对上号了。毛绍烈的受贿和何某的行贿互为印证,毛绍烈接受何某128 万元的贿赂,证据确凿。(待续)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