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查处贺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毛绍烈腐败案纪实(七)

来源:《党风廉政教材》 作者:金石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0日 16:51 打印

利剑出鞘惩巨贪
——查处贺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毛绍烈腐败案纪实(七)

  七、执迷不悟

  
  人的欲望总是无止境的,人对金钱、美色、豪宅等等的欲望和追求,正如广告词所说“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但人的区别在于,有的人知足常乐,取之有道,用之有度。有的人贪得无厌,挥霍无度,穷奢极欲。金钱对后一种人来说,成了满足欲望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保证。想要更多的金钱,想要享受更好的物质条件,就会使他们执迷不悟,铤而走险,去贪污受贿,去沉沦腐败。这种人终究会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调查组在分析毛绍烈走向腐败的原因时,都觉得毛绍烈是执迷不悟、铤而走险的典型。
  2010 年11 月22 日,自治区纪委对谭玉和实行“两规”。不久,自治区纪委先后在贺州市、钟山县召开干部大会,动员涉案人员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此时,毛绍烈在贺州市副市长的任上。听了自治区纪委领导的动员讲话后,他曾经惊悚莫名,惶惑不安。这应该是毛绍烈弃腐投明的良机,但是,腐败的诱惑力量还是把他拉住。贪欲的惯性太大了,他想停下他的贪欲已经不可能了。他看那成千上万的钱,简直就像看到了鲜花,止不住已伸出去的手。
  2011 年春节前一天,贺州市某公司法人代表黄某某打电话约见毛绍烈。毛绍烈知道春节前有约,大都“有货”,便独自驱车前往。在毛绍烈的车上,黄某某送给毛绍烈一个大“红包”,说要过年了,送一点过年费,感谢毛绍烈在他搞的房地产项目给予的帮忙。毛绍烈说谢谢了。毛绍烈回到家后,解开大“红包”数了一下,总共是10 万元人民币现金。(作者随记:2010 年,黄某某在贺州市搞房地产建设项目。在黄某某的请求下,毛绍烈出面帮助黄某某减免了40%的人防费。这一项,毛绍烈让黄某少交64 万多元,也就是让国家直接经济损失64 万多元。他自己从中捞取了10 万元的好处费。)
  2011 年4 月,贺州市某公司董事长何某,接手莲塘城北大道项目,但莲塘城北大道开发项目有160 亩的土地指标一直没有落实。经人牵线,7 月的一天晚上,何某请毛绍烈等人吃饭。在吃饭的过程中,何某请求毛多烈帮忙落实160 亩土地指标。毛绍烈当时只是很含糊地表示答应。吃完饭后,何某在毛绍烈车上将事先已用纸袋装好的人民币20 万元现金,递给了毛绍烈,并对毛绍烈说:  “毛市长,这土地指标的事就麻烦你了,这是我一点心意。”毛绍烈接过这纸袋后,看了一下,对何某说:“这钱我不能要,能帮我还是会帮你的。以后,我有需要的时候,会找你的。”
  过后不久,莲塘城北大道开发项目的160 亩土地指标批下来,何某知道这是毛绍烈的帮忙和关照。何某为了感谢毛绍烈的关照和帮忙,在2011 年中秋节前的一天,打电话给毛绍烈,说快过节了,准备了点礼物,问他在哪里。毛绍烈说他正在外面吃饭,吃完饭后给电话。很快毛绍烈就给何某打电话,并约何某在贺州市区二桥附近的河堤路边见面。何某开车到那里的时候,毛绍烈已经在那里了。何某上了毛绍烈的车,对毛绍烈说:“毛市长,那土地批下来了,很感谢你,中秋节快到了,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说完,何某就将事先已用大信封装着的人民币4 万元现金递给了毛绍烈。毛绍烈接过这装有人民币4 万元现金的大信封后,说了声:“谢谢了。”
  毛绍烈可谓贺州市某公司(民营企业)董事长黄某的大恩人。就是在毛绍烈的关照下,黄某取得了贺州市某小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等多个项目的建设,大赚了一把。从2007 年到2011 年,毛绍烈共收受黄某60 万元人民币。
  2010 年年底的一天晚上,黄某约毛绍烈吃饭。饭前,黄某事先把两瓶五粮液和15 万元现金放在一个大纸箱里。吃完饭,黄某就把那个大纸箱搬到毛绍烈的车上,并叮嘱毛绍烈回家后打开纸箱看看。毛绍烈心领神会,便开车离开了。
  2011 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毛绍烈应黄某之约,到贺州市上海街见面。简单聊了一会儿后,黄某把一个纸箱放到毛绍烈的车后厢。毛绍烈回家后打开纸箱看了一下,里面有一袋米、两瓶酒和2 万元人民币。
  2011 年中秋节前的一天,广东老板刘某某打电话给毛绍烈,叫毛绍烈到他在贺州的办公室来坐坐。毛绍烈知道刘某某“来坐坐”的意思,很快如约而至。两人闲聊了一会,刘某某便拿着一个装有2 万元钱的信封递给毛绍烈,感谢毛绍烈一直以来对他的支持和关照。毛绍烈收下后就离开了。
  2011 年5 月份前后,贺州市领导按任期需要进行换届工作。在换届前的一天晚上,陈明约毛绍烈出来兜风。陈明一边开车带着毛绍烈在贺州市区四处转,一边和毛绍烈聊换届的事。陈明问毛绍烈,现在要换届了,你有什么打算啊?毛绍烈说现在还没定。陈明就问他是否需要去活动一下。毛绍烈说没有钱去活动。陈明就说,那我给你点钱去活动吧,毛绍烈听后没有说什么。
  过了几天,陈明从办公室的保险柜里拿出了1 4 万元现金,用两个茶叶盒装好,每个茶叶盒里放了7 万元。一天晚上,陈明又约毛绍烈出来兜风聊天。两人分别时,陈明说,送两盒茶叶给你。之后就把这两个茶叶盒放在毛绍烈的车后座。毛绍烈没说什么就收下了。
  2012 年春节前的一天,刘某某打电话给毛绍烈问他在哪里。毛绍烈说,他就在刘某某在贺州的办公室楼下,正准备开车回家。刘某某就叫毛绍烈等他一会。刘某某赶忙到了楼下,看见毛绍烈的车上只有他,就从自己的车上拿出准备好的装有1 0 万元人民币的文件袋子放到毛绍烈车上的副驾驶座位上,感谢他这么多年来的支持和关照。
  2012 年元月8 日,毛绍烈只身去到云南省龙陵县准备购买黄龙玉。那天,毛绍烈在他认识的玉商李丹(化名)的店里看上了9 块黄龙玉,价钱要15 万元左右。当晚,毛绍烈就打电话给刘某某,叫他也过来看看。“看看”的意思就是让刘某某帮支付购买黄龙玉的货款。因为刘某某在贺州市搞了几个项目,毛绍烈从中帮了不少忙,但刘某某只给了毛绍烈几万元钱。现在毛绍烈到政协任职,不再分管城建、国土等工作了,以后不会再有人送钱给他了,所以毛绍烈就想让刘某某帮支付购买黄龙玉的货款。第二天,刘某某坐飞机转到了龙陵。毛绍烈带刘某某去了李丹的黄龙玉专卖店逛,并说他很喜欢那9 块玉石。精明的刘某某领会到毛绍烈的意思,便问要多少钱才能买下那几块玉石。毛绍烈说要15.6 万元。刘某某就说由他来支付这笔钱吧。当天刘某某就打电话,叫人转汇了15.6 万元到李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不久李丹就将那几块黄龙玉包装好托运给毛绍烈。
  2012 年春节前的一天,毛绍烈应黄某某之约,到贺州市新都酒店见面。见面后,黄某某上了毛绍烈的车,放了一些茶叶和一个装有2 万元人民币的信封,说是感谢毛绍烈对他搞房地产项目建设的关照。毛绍烈回到家后数了一下,正好2万元人民币。
  2012 年元旦过后,贺州市的莫某某在一次政协会议上碰到了毛绍烈。闲聊中,毛绍烈流露出一种悲凉情绪,但是毛绍烈说,他虽然不分管城建了,但现在城建部门都有他的人,有什么事还可以找他,不要他不分管城建就不理他了。莫某某颇解其中味,在2012 年春节前的一天,准备好两盒茶叶和两万元人民币的“红包”,打电话约毛绍烈在贺州市建鞍路附近见面。莫某某见到毛绍烈后,把装有两万元人民币“红包”和茶叶的袋子放到毛绍烈的车上,说了几句春节祝福的话就开车走了。
  谭玉和案发后,毛绍烈在四处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的同时,继续伸出贪婪的手,至案发时又收受他人336 万元。
  毛绍烈受贿有他的特点和规律。他不在办公室收钱,也不在家里收钱,而是和对方约好,在不固定的地方上对方的车或让对方上自己的车,在车上或在驾车转悠之中,完成权钱交易。调查组在分析案情进展时,为毛绍烈的作案手段而哑然失笑,也为毛绍烈的执迷不悟而痛心疾首。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