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四个坚持”确保执纪监督不走样
2014年以来,上林县纪委监察局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思路、方式方法,立足于“执法的再执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责定位,聚焦中心工作,通过“四个坚持”发挥执纪监督职能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坚持监督检查。该县将干部作风建设、“美丽上林”工作、区市统筹推进等重大项目、拆途“两违”等专项整治行动、民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纳入监督检查范围,通过组建县、乡、村(县纪委监察局、乡镇纪委及监察室、村级监督委员会)三级督查体系,加强部门配合与联动,采取定期与突击、明查与暗访、自查与互查以及“三专”(报纸有专刊、电视有专栏、督办有专函)、“五无”(无当地人员陪同、无特定目标、无特定群众、无特定路线、无远近之分)等督查方式,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上述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如组织开展公车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共抽查公务用车400多辆(次);每月督查乡镇干部“走读”2次以上;在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进行巡查时发现明亮镇在2011年至2012年危改工作存在审批、把关不严等违纪违规问题,已对6人进行立案调查。
坚持常规曝光。针对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县加大曝光力度,在坚持通过《上林时讯》、上林电视台、通报文件、各种会议等传统常规手段曝光的同时,积极探索新的曝光平台,充分利用专题视频、网络、现场会、公示牌、教育基地等载体,对全县机关干部作风情况、“美丽上林”中的“脏、乱、差”现象、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两违”整治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曝光。如在《上林时讯》设立“作风转变日,上林腾飞时”作风效能专栏,将违反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公款旅游、违规发放补贴津贴、“庸懒散”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亮相”,目前已曝光12期。
坚持跟踪整改。针对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县做到及时跟踪,采取发函督办、派员督办、会议督办、通报督办、公示督办等有力措施促进问题及时有效的整改。同时,积极进行回访,对整改措施不力、落实不力的,将进行严厉的问责。如“美丽上林”工作,今年以来共发出督办函(或整改通知)98份(其中挂牌督办函3份),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70个。
坚持结果运用。针对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县除了及时督促整改以外,还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干部进行了严厉问责,如今年的“美丽上林”工作,共免职1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1人,诫勉谈话12人,通报批评、曝光单位21个。与此同时,注重发挥正面导向作用,加大推优力度,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敢于作为、敢于担当的干部,向县委推荐提拔或重用。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