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巨腐危害大

来源:贺州市纪委 作者:邱锡佳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9日 16:42 打印

  近日,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在其家中搜出现金约1.2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贪腐程度令人触目惊心。看到这则消息,有网民直呼“贪官又创出新名词,小官巨腐,很新鲜,很吓人。”

  据初步统计,2013年初至今,各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查处的村官违法违纪案件已近200起,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已达10余起。以北京为例,今年以来已先后查获朝阳区孙河乡原党委书记纪海义受贿9000余万元、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会计陈万寿挪用资金1.19亿元等一批大要案。

  看到这些案例,真想不到“小官”也能“巨腐”、“巨贪”,还超级严重。

  前段时间,发改委原副司长魏鹏远腐败案打破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赃款现金数额的纪录,当时曝光的现金数额是2亿元,烧坏了4台点钞机,腐败程度令人惊讶不已。舆论聚焦发改委这个部门的权力架构,分析的逻辑是,部门过大的权力直接导致了官员权力寻租的空间。这种逻辑有一定的说服力,在很多个案中也得到印证,但河北此次查处的“小官巨腐”案明显偏离了这种逻辑,它提示我们,老虎要打,苍蝇也要灭,反腐倡廉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一个副处级干部缘何有如此大的“魔力”,引得无数商人争相贿赂,奉上大笔钱财?有分析认为,小官的权力虽小,但往往是看得见的权力,容易产生直接的影响,所以与“老虎”的危害相比,“苍蝇”的社会危害性更为直接。

  “小官巨腐”的“巨大危害”令人感叹,更拉响了加强干部监管的警钟。而要想根除“小官巨腐”,尚需“猛药去疴”和“多管齐下”。只有把权力晒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管,建立健全反腐长效机制,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做到警钟长鸣,才会让“腐败”成为党员干部不敢触的“雷区”,真正懂得“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