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区委书记:当好“三角色” 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环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八步区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要求,深刻领会党委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牢牢牵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努力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为八步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一、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
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看其是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有没有把自己摆在“主体”位置上履行好“主体”责任。八步区委主动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切实当好主体责任工作的领导者。通过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突出区委主要负责人担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地位,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今年以来,区委主要领导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做出批示7件、重大工作部署5次、重要环节协调3次、重要案件督办2件。
二、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执行者
落实好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组)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工作中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八步区委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当好党风廉政建设执行者
一是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严格规范“用人权”,并严格监管,实行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区委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注重从基层一线、从经济发展中心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培养选拔干部,切实把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进领导班子,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今年以来,全区提拔重用干部32人,如黄洞乡综治办吴品喜同志,长期从事综治维稳工作,被提拔为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二是大力整治“四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区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市委一系列关于廉洁从政的规章制度,把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立行立改、立查立改,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回潮,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今年以来,全区累计开展警示教育12068人次;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1774人次;立案27件,结案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
三是切实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帮助干部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和自由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同人大、司法、行政、审计、舆论、群众等方面监督合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强对规划建设、土地出让、重大项目投资及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权力的制约监管,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旗帜鲜明地支持正风肃纪。按照中央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既坚持区委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又突出上级纪委领导权,落实“两个为主”的要求,充分保证纪委行使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积极推进区委部门纪检机构设置工作,并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内。要求各级党委(组)自觉接受纪委监督,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反腐倡廉工作汇报,积极为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供支持,为突出主业主责、集中力量查办案件创造条件。切实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既对纪检干部严格要求,又放手支持,切实打造一支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的反腐倡廉铁军。今年以来,开展反“四风”检查和作风督查100多次,检查147个基层单位,发现并纠正问题15个,约谈领导干部4名,对5名窗口服务单位干部违反工作纪律、13名违反会纪会风的干部进行了实名通报。
五是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干净做事、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挺起腰杆、敢抓敢管的底气,更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要求。区委高度重视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特别是发挥好区委班子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做到在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上行动更快一步、标准更高一等、要求更严一些,推动形成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从我做起、以上率下的良好氛围。
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者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关键要靠严密的制度和提高制度执行力来保障。八步区委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钱,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一方面,围绕解决“四风”问题建章立制。自觉围绕“两个责任”的落实,针对作风建设薄弱环节,先后出台了《中共贺州市八步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制度(暂行)》、《贺州市八步区党政班子成员工作通报制度(试行)》、《中共贺州市八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意见》、《八步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暂行办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贺州市八步区公务接待制度》、《贺州市八步区区管领导干部操办喜庆婚宴若干规定》、《贺州市八步区公务用车封存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织密扎牢制度“笼子”,从根本上解决“四风”问题。
另一方面,以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行动为抓手,狠抓制度落实。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各级党委(组)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跟踪问效;实行党委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底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实行党委负责人述职述廉报告制度,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述廉重要内容,接受纪委全委会评议和纪委委员质询,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实行廉政谈话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实行纪委约谈制度,对责任制检查中问题较多、信访反映较多、群众满意度较低的领导班子,由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一把手”,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开展。今年以来,区委对全区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91人次;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02人次;出具廉政鉴定143份。(作者为中共贺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八步区委书记)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