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开展深化“阳光效能”整治庸懒散奢专项行动
11月12日,崇左市下发《关于印发〈开展深化“阳光效能”整治庸懒散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庸懒散奢专项行动,着力整治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进一步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市、县、乡机关单位为重点,着力整治党员干部在服务人民群众、推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等方面存在的庸、懒、散、奢等四个方面共八项内容。
一是对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推动不力,在既定时限内不能按计划完成任务,搞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
二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的。
三是纪律松弛,重大事项不报告、不请示造成影响的,基层领导干部“走读”,擅离职守、上班迟到早退、无故不上班,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看电影、购物等违反工作纪律的。
四是违规购车,超标准、超编制配车,违规调用、借用或占用企业、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的。
五是公款旅游,豪华装修机关食堂,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的。
六是公款大吃大喝或到娱乐场所消费,工作日违反规定饮酒或有纵酒行为的。
七是违反规定乱发补贴、滥发钱物,公款送礼的。
八是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一把手”要亲自抓,切实抓好“八个一”工作。即:开好一个动员会、梳理一批问题、治理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为服务对象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办一批好事实事、开展一次民意调查、建立完善一批长效机制。同时要求各级各单位要狠抓落实,加强明查暗访,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及时通报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