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查处贺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毛绍烈腐败案纪实(一)

来源:《党风廉政教材》 作者:金 石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2日 17:19 打印

利剑出鞘惩巨贪
——查处贺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毛绍烈腐败案纪实(一)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绝不是一句空话。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引 子


  “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2012年3月22日,贺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毛绍烈涉嫌滥用职权、受贿,被自治区纪委立案调查并采取组织措施。
  2012 年5 月21 日,毛绍烈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2年7月13日,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给予毛绍烈开除党籍处分。
  2012年9月7日,贺州市政协给予毛绍烈开除公职处分……
  贪官总会败露和落马,只是败露和落马的时间和方式有所不同。这些年,贪官的败露和落马,大体出于以下几种模式。第一种是群众举报“曝”出来,这是常态性的。人民群众明察秋毫,贪官的劣迹逃不出他们雪亮的眼睛。第二种是拔出萝卜带出泥“带”出来。贪官是腐败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其中的一个环节出事了,贪官就像被碰倒的多米诺骨牌,哗啦拉一个接一个倒下去。第三种是刑事案件“牵”出来,如公安机关打击黑恶势力时“打”出来。还有一种是小偷“偷”出了大贪官。如此等等,奇事不绝。
  那么,贪官毛绍烈的腐败行为是如何败露的,又是如何落马的。

  
  一、捕捉“猫腻”

  
  2010 年7 月中旬的一天,在自治区公安厅环江县办案点,自治区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以下简称三室)调查组的办案人员看到以下这几行写得歪歪扭扭的字时,心头不觉一震。
  “大约2005 年钟山县中心广场、步行街城建项目开工运行,原县委书记毛绍烈引进一湖南人(姓名不详)进行开发建设。在毛绍烈的操作下,该项目壹仟多万元的城市配套费,全部予以免除,采取先交后退的运作方式。”
  这是自治区公安厅在钟山县打黑战役中涉案人员李某某交代材料中的一页纸,就这几行字,而且语焉不详,线索极不具体。
  但这几行字,使调查组触摸到了一个大案要案的蛛丝马迹……
  几天前,调查组一行5 人受命赶到环江县城的自治区公安厅打黑调查组办案点,“侦查”钟山县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相关案情。
  2010 年前的几年,钟山县黑恶势力猖獗,天怒人怨。自治区公安厅快速部署,一举扫荡了钟山县以“李氏三兄弟”李如雄、钟山县国税局局长李如胜、钟山县物资公司总经理李如平为首的钟山县黑恶势力。
  黑恶势力的猖獗,一般都有背景,有“保护伞”。钟山县以“李氏三兄弟”为首的钟山县黑恶势力猖獗的几年,正是毛绍烈、谭玉和先后在钟山县任县长、县委书记的时期。2001 年,毛绍烈任钟山县委副书记、钟山县县长时,谭玉和任钟山县委副书记。2002 年9 月,毛绍烈任钟山县委书记后,谭玉和任钟山县县长。2006 年7 月,毛绍烈任贺州市政府第一副秘书长后,谭玉和接任钟山县委书记。毛绍烈、谭玉和在钟山县任职期间,黑恶势力如此猖獗,他们应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根据公安机关要求协查涉黑背后的腐败问题和提供的案件线索,自治区纪委对从来没有收到过反映钟山县谭玉和、毛绍烈等人违纪违法行为的群众举报,涉黑犯罪人员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须经核查了解才能下结论。为保密、稳妥起见,自治区纪委决定由三室成立调查组,先调阅公安调查组相关案卷,视情况再做下一步决断。2010 年7 月6 日,自治区纪委三室调查组,以协助自治区公安厅调查组查处钟山县“李氏三兄弟”涉黑恶团伙的名义,悄悄赶赴环江县调阅公安机关的打黑案卷,对钟山县有关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
钟山县“李氏三兄弟”涉黑团伙采取暴力手段垄断钟山县一级土地出让市场近十年,非法敛财达上亿元资产的情况,调查组分析判断认为,钟山县土地出让市场如此混乱,涉黑团伙如没有跟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勾结作案,是不可能如此猖狂的,其中可能存在失职渎职等腐败问题。于是,调查组决定对钟山县土地出让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一方面请示自治区纪委领导,协调自治区国土厅派出精干专业人员组成工作组介入前期调查工作,审查涉黑案件涉及的60 余宗国有土地出让情况;另一方面,兵分多路赶赴河池的环江、南丹、天峨、罗城以及贺州的昭平等地,提审已被关押的“李氏三兄弟”(李如雄、钟山县国税局原局长李如胜、钟山县物资公司原总经理李如平)等涉黑团伙头目,以及因犯受贿罪被检察机关查处的钟山县国土局原局长贺永林,从他们的口中深挖案件线索。
  功夫不负有心人!调查组花费近三个月时间,行程几万公里,与涉黑团伙成员斗智斗勇。经过几番艰苦卓绝的谈话,最终从“李氏三兄弟”以及贺永林的口中挖出了谭玉和、毛绍烈两人涉嫌违纪违法的线索。一是谭玉和与贺州市某地产开发公司的董事长贺文(化名),在出让钟山县滨江花园项目国有土地过程中官商勾结,减免相关项目配套费用。二是“李氏三兄弟”之一的李某某在每年春节、中秋节送给谭玉和、毛绍烈、时任钟山县常务副县长邱时暖等人数额不菲的“红包”。三是谭玉和、毛绍烈分别收受了贺永林的巨额贿赂。四就是调查组看到的李某某所写的那几行字,这是调查组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涉黑团伙头目李某某口中挖出的极富“金矿”价值的线索。调查组正是紧紧抓住这一蛛丝马迹,最终深挖出毛绍烈这个巨贪。被深挖出的还有其他人员违纪违法的问题。至此,毛绍烈、谭玉和、邱时暖等人的违纪问题进入调查人员的视线。
  一张大网被秘密撒开,调查组一边抓紧调阅和分析材料,一边耐心等待“鱼儿”进入网中。果不出所料,2010 年10 月18 日,先前潜逃出国的贺文因项目贷款事宜需要回国处理,企图从深圳罗湖口岸入境后再潜回贺州,结果一入境即被控制。四天后,贺文在环江看守所向调查组交代了为取得某花园、加油站等项目土地送给谭玉和及县国土局局长罗海生等部门领导巨额贿赂,为得到工程项目上的关照而送钱给原县委书记毛绍烈、县建设局局长董从意等违法犯罪问题。至此,谭玉和、毛绍烈等人的腐败问题浮出水面。
  自治区纪委调查组综合分析案情后,决定从外围入手,先查处罗海生、韦某某、何某等人,调查清楚项目土地出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按照预定的方案,调查组迅速控制罗海生等3 人。
  在调查组办案人员凌厉的谈话攻势下,罗海生招架不住,很快就败下阵来,交代了任县国土局局长期间收受他人贿赂80 余万元,以及为当上县国土局局长而送钱给谭玉和、在春节期间送“红包”、礼金给毛绍烈等问题,并说出了上述两个项目土地出让的内幕。
  由此,调查组充分掌握了谭玉和涉嫌受贿、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的证据。2010 年11 月,自治区纪委领导研究决定,先启动对钟山县委书记谭玉和、邱时暖等人的调查工作,同时对毛绍烈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紧盯不放。
  2010 年11 月22 日,谭玉和因涉嫌受贿被自治区纪委立案调查并采取“两规”措施。2010 年12 月8 日,谭玉和案移送司法机关。2012 年2 月16 日,钟山县委原书记谭玉和受贿案在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以受贿罪对谭玉和提起公诉,指控其在任职期间收受29 笔贿赂,受贿人民币480.3 万元、美元1.8 万元、港币10 万元、价值6 万元人民币的2 间铺面。等待谭玉和的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作者随记:谭玉和案的纪实报道,作者曾以《魔影下的黑客》为题,在2012年《党风廉政教材》第2辑至第6辑连载。)
  2012 年3 月10 日,从钟山县常务副县长提拔到贺州市政协任文体学习委员会主任的邱时暖被自治区纪委采取“两规”措施。邱时暖向调查组交代了收受他人贿赂320 余万元、送给县委书记毛绍烈十多万元等违纪违法问题。同月28 日,邱时暖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拿下谭玉和、邱时暖等人后,调查组得出了关于毛绍烈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一串数字:
  谭玉和,从2003 年至2008 年,每年的春节、中秋节之前,以汇报工作的名义,给毛绍烈送钱。6 年间共送给毛绍烈18 万元。
邱时暖,从2001 年至2006 年,每年的春节、中秋节之前,在给毛绍烈送水果、月饼的同时,送上几千元或二三万元。6年间共送给毛绍烈15.3 万元。
  李如胜,从2002 年至2007 年,每年春节都给毛绍烈送钱。
6 年间共送给毛绍烈14 万元。贺文、陆某,分别送给毛绍烈6 万元和8 万元。这组数字加起来,毛绍烈共收受贿赂61.8 万元。毛绍烈和谭玉和、邱时暖同是一丘之貉,他的败露和落马,
那是早晚的事!
  2011 年9 月,贺州市四大班子换届。毛绍烈从贺州市副市长“换”到了贺州市人民政协,任市政协副主席。这一“换”, 为5 个月后自治区纪委查处毛绍烈案埋下了伏笔。(待续)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