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以“三转”为抓手扎实推进查办案件工作

来源:融水县纪委 作者:贾伶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0日 10:03 打印

  今年以来,融水县纪委监察局创新查办案件工作机制,整合办案资源,形成办案合力,查办案件取得明显成效。1—9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办案40件,结案32件,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2人,其中乡科级干部8人;挽回经济损失202.44万元。县纪委监察局自办案件10件,结案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人。今年5月,县纪委监察局对县汽车总站虚报骗取国家财政燃油补贴资金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4人进行立案调查,其中科级干部2人,并暂扣县汽车总站违纪资金100.46万元。

  一是转职能,聚焦办案主业。在市纪委监察局调整内设机构后不久,今年4月,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对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进行调整,新设立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检查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由原来的4人增加到8人,加倍增强了办案力量。

  二是转方式,整合办案力量。县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整合办案力量,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单位建立了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办案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成立委局案件处理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针对违纪线索和办案手段不同抽调办案骨干人员,建立联合办案机构,组成优势兵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协同办案,形成办案合力,迅速突破案件。

  三是转作风,强化领导责任。今年8月,对委局领导班子分工重新调整,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主抓案件工作,3名常委分别分管1个纪检监察室。实行查办案件工作负责制,即常委对副书记负责,副书记对书记负责。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