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巩固“三转”成果 严防转出工作“回巢”
来源:柳江县纪委 作者:朱子锋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5日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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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成果,柳江县采取三项措施严防纪检部门转出与主责主业无关的工作出现“回巢”现象。
党委支持转职能。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就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情况进行解读,让领导干部全部知晓“三转”精神实质,要求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纪检部门转出工作的接收工作,确保转出工作“转”得出,有落实不“回巢”。
出台文件明职能。以文件形式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情况向全县各单位进行通报,明确具体转出事项,避免转出工作再次转回纪检部门,使纪检部门更加突出主责主业,将主要精力聚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
统一管理强职能。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实现统一管理,规定纪检监察干部一律不得分管与纪检工作无关的工作,使各基层纪检组织工作重心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全县纪检工作形成一盘棋,办案力量得到充分保障。
据悉,该县在“三转”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办案力量,明确执纪监督职责,厘清职责范围,坚决把纪委不应参与、不该管的工作还给主责部门,经县委常委会审议并同意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38个调整为18个。同时,整合优化纪检工作职能,撤消县纪委党风室、纠风室、执法室、效能室,成立第一、第二、第三纪检监察室和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效能监督室,不断加强办案力量,有效解决办案人员不足的问题,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员保障。
今年1-10月份,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案件线索45件,立案34件,其中党纪立案28人,政纪立案3人。本委局立案16件,同比上升114.2%,其中自办案件10件,大案要案13件。8个乡镇有自办案件,共立案12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71.8万元。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