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厅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 确保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

来源:广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1日 09:01 打印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肖建刚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国土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涉及国土资源领域的腐败问题呈易发多发态势,腐败问题已经成为国土资源系统最大的危险。因此,落实好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机关和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必须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做到“六个强化”,确保我区国土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

  强化主责意识,履行“一岗双责”。必须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强化厅党组和各级党组(党委)的主责意识和“一岗双责”意识,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统筹推进。党组书记主动履行“五责”、做到“四个亲自”,即履行选人用人之责、正风肃纪之责、源头预防之责、领导支持之责和表率示范之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实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

  强化制度建设,扎紧权力笼子。当前来说,就是要针对土地和矿业权市场管理、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土地权属登记发证、执法监察、基建工程、信息化建设、大宗物资采购和重大课题研究招标等国土管理重点业务及其重点岗位,分级、分类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实现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和制度化。

  强化职能转变,规范权力运行。必须紧紧围绕部门管理实际,不断深化改革和管理创新,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自2012年9月以来,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大力探索推进“审管分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原来业务处室承担的审批职能,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办审批,其他部门主要做好服务监管。下一步,将在巩固、完善、提升区市两级“审管分离”改革基础上,加快推进县级“审管分离”改革。

  强化巡察监督,推进责任落实。重点加强对各市国土资源局、厅直属各单位班子及其成员的巡察监督工作,巡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厅党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以及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项目立项、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的民主决策情况。下一步,将继续对全区14个设区市局和厅直属单位党组(支部)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不定期、常态化的巡察工作。

  强化思想教育,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必须始终把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最基础的工作和第一道防线,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保持敬畏之心,切实树立为民谋利的权力观、科学发展的政绩观和服从全局的利益观。必须坚持不懈狠抓思想教育,从严管理队伍,强化正风肃纪;必须大力加强国土资源廉政文化建设,将廉洁从政教育贯穿于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使用的全过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国土资源廉洁从政环境。

  强化案件查办,严肃党纪政纪。必须始终保持对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轻微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对苗头性问题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及时批评教育;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以及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要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全面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