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纪委:严把四关 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工作
来源:横县纪委 作者:谭雪钦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7日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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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横县纪委不断加大案件线索管理力度,严把四个关键环节,实现对案件线索的全程监督管理,有效防止了线索失控、失管和案源流失,提高成案率。截至目前,累计收集线索192件,其中,初核138件,了结4件,转办50件,转立案7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0人。
严把线索管理关。明确全县纪检监察范围内案件线索由信访室统一管理。对委局机关各科室从各种渠道获取的各类案件线索由信访室统一登记,经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阅批后,交相关科室进行办理;对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及其纪检组织受理的案件线索,在汇总登记后,报案件管理员统一管理;对公检法移送案件线索直接由审理室统一受理。同时,建立了《案件线索管理台账》,明确专人管理。
严把线索处置关。针对收集的案件线索,由县纪委信访室按照中央纪委线索五类处置方式及处置标准予以分类,报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审阅,并报县纪委书记签批后分类转给各级案件检查单位。
严把线索排查关。由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副书记、常委、案件检查室主任组成案件线索集体评估小组,参考案件线索季度分析情况,每半年对汇总的暂存类、留存类、了结类案件线索进行甄别,特别是对重复举报的、已具备核查条件的、了结后仍有举报的案件线索,及时予以核查。
严把线索督办关。对交办线索启动相应的案件监督管理程序,制定《案件线索跟踪处置登记册》,对交办案件线索进展的每一环节,均经案件管理员记录备案,形成案件线索动态跟踪监管体系。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结的案件,采取催办、限期说明情况等方式办理,及时掌握案件线索办理情况,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