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王烈勤 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公职
来源:河池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3日 17:01
打印
近期,根据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交办,河池市纪委对凤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王烈勤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烈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情节严重。
王烈勤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王烈勤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