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委书记: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我们党在新时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大举措。中共来宾市委坚持把如何落实好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积极进行探索和实践,狠抓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是抓组织领导。市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业”,与改革发展一起部署、落实、检查和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召开常委会研究解决。市委书记每个月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2014年市委提出并组织实施“三项工程”,即反腐倡廉“源头治理工程”、反腐败“高压惩治工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程”,把今年确定为“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年”。
二是抓责任落实。为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市委书记分别约谈了6个县(市、区)党委书记和市直重点部门负责人,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正在研究制定《中共来宾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以及《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和纪委的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把“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抓正风肃纪。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抓好25个方面的专项整治,着力纠正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基层干部“走读”等“四风”突出问题,制定了精简文件会议、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活动管理等一批制度。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今年以来全市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6起,处理199人。重点查处了市政协变相公款旅游、兴宾区迁江镇党委政府工作日中午接待饮酒等严重违纪行为,对一些典型案件点名道姓进行曝光,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进行通报。
四是抓案件查办。市委大力支持和推动纪检机关转变职能、聚焦主业,强化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193件,同比增长63.5%,移送司法机关1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6人,涉及处级干部16人。
五是抓源头治理。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市委今年利用查办的典型案件,开展了3次覆盖全体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着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今年已组织对27个市直单位和3个国有企业进行专项巡视,对发现的问题早报告、早处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六是抓表率作用。市委主要领导坚持严以律己、廉洁从政,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廉洁自律、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严格要求市、县四家领导班子成员管好自己,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下一步,市委将继续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抓好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进一步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认真贯彻中央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决策部署,坚持抓好“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面”的落实。尤其是强化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把压力层层传导,把责任层层落实,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守好土、尽好责、种好“责任田”。二是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打好改进作风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不放松,用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高压态势,强化对顶风违纪者的问责力度。同时,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改进作风常态机制,把纠正“四风”问题制度化、长效化。三是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还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立足于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努力使干部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加强法规制度和惩防体系建设,加快形成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四是大力支持纪委履职尽责。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工作管好管到位。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增强办案办量,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配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加强对纪检干部的培养、使用和管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履职能力。
(作者为中共来宾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