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委书记:勇于担当政治责任 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来源:贵港市委 作者:王 可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0日 15:17 打印

  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各级党委以及纪委都要担当的政治责任。我们必须勇于担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根本利益。
 

  一、充分发挥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互辅”作用
 

  首先,要发挥“核心”作用。这个核心就是发挥党委的主体责任作用,这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是新时期各级党委提高执政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必须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才能有效应对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四大危险”;才能更有力地提高执政水平,提升自身能力;才能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以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其次,要确保“主业”落实。落实监督责任是党章和党内法规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党章规定各级纪委三项主要任务,其中一项就是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五项经常性工作,其中一项就是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明确提出纪委是落实监督责任的主体,这表明了落实监督责任既是纪委的地位作用所决定,也是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需要。各级纪委必须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意识,扛起监督主责,提高监督水平,与各有关部门积极联动,着重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问责,形成监督合力,展现敢于惩治、善于惩治的铁腕风采,释放激浊扬清的正能量。再次,要实现“核心”与“主业”相得益彰。这主要体现在两者相互协调、共同促进的“互辅”作用上。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是一个整体,党委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监督责任是保证,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必须充分发挥两者的作用。党委具有领导权力和决策权力,“核心”作用如中流砥柱;纪委具有监督权力和执纪权力,落实监督责任是其职责所在。“两个责任”的落实,归根结底就是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支持参与的局面。

  二、积极运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亮点”效应

  近年来,贵港市在落实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形成了鲜明的特点。一是依托“目标责任制”抓落实。市委坚持“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市、县、乡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体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都与县市区党政“一把手”以及市直、中区直单位“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市纪委负责抓好监督落实考核工作,牵头检查各级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督促整改。二是依托“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市委主动担当起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的责任。针对一些部门和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组织广大领导干部,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如今年年初,市委针对市水利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发生的腐败案例,在全市农口线的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以“勤政为民,守纪爱岗”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在广大党员干部中产生了强烈反响,收到了良好效果。同时,各级党委、纪委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各地各单位的资源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如市纪委、市检察院合力打造了贵港市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桂平市、平南县党委和纪委监察局也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分别建立了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成为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重点是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整合督察力量确保监督效果。如开展对推进“美丽贵港·清洁乡村”活动、贵港市“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项目、市政府“1010”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等,及时曝光问题隐患,问责震慑,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落实

  首先,各级党委要当好“班长”,挑起“担子”。当好“班长”做好表率,是作为党委主要领导的基本条件,这既是要求,也是职责。只有深刻认清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主体责任才可能得到落实。各级党委书记要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折不扣地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中“班长”的责任,发挥好“领头雁”和“指挥员”作用。挑起“担子”,就是要求各级党委勇于担当责任,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干出实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繁重,而反腐倡廉责任重大,各级党委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不仅能够承受压力,还要有转化压力为动力的能力,切实担当起“一岗双责”,做到“一肩双挑”。其次,纪委要做到明确主责,抓好主业。准确把握监督责任的内容,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尽职尽责。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积极为党委出谋划策、建言献策。要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要及时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对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再次,要坚持齐心协力落实责任,真抓实干有所作为。“两个责任”的落实靠行动,要做到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具体工作做起。具体而言,要抓好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要求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加强制度建设、善于总结和创新经验做法等。要在实干中体现执行力,做到抓常抓细抓长,以良好的战斗状态投入到主动深入、经常研究、经常检查、经常总结的工作中去,保持不麻痹、不松懈、不自满、不停步的信念与状态。
(作者为中共贵港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