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必须尽快走出“失监状态”
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特别强调,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要强化监督,着力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据统计,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已有至少近20名地市党政“一把手”落马。其中,毛小兵、廖少华、万庆良为副省级干部。(2014年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众所周知,“一把手”是对党政主要领导的一种通俗称谓。“一把手”在权力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岗位重要,举足轻重,群众关注,其廉洁与否影响极大,理所当然是监督的重点。然而,现实中的“一把手”虽是权力监督的重点,更是权力监督的难点,其要害就在于“一把手”经常处于“失监状态”。“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一个流传甚广的顺口溜,足以把“一把手”的“失监状态”描述得生动形象。
记得30多年前,邓小平同志就一针见血地指出,权力过分集中,是官僚主义等问题的总病根。今天,我们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依然需要解决其手中权力过重、过大的问题。事实早已证明,“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地位最高、权力最大,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于一身。再加上许多工作都强调“一把手”负总责,使“一把手”实际上拥有了决策话语权、主导权、决定权,大事小情“一把抓”,决策拍板“一言堂”,财政花钱“一支笔”,选人用人“一句话”。由于权力过度集中,自由裁量空间大,很难实施有效监督。
特别是不少“一把手”本身就缺乏起码的民主素养,面对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监督环境,时间一长,更是养成凌驾于组织之上、凌驾于班子集体之上的习惯,成为地地道道的“一霸手”。他们长期将自己置于监督之外,搞“一言堂”、“家长制”,唯我独尊,把手中公权化为个人私利工具,把一个地方、单位当成了自己的专属领地。故此,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政治学中的这条铁律,就成为“一把手”腐败现象的有力总结,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至少近20名地市党政“一把手”落马,则是最好的佐证和见证。
也正因如此,笔者认为,权力过重而没有“引力”的约束,必然会失重,最终必然滑向堕落的深渊。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至少近20名地市党政“一把手”遭遇腐败的滑铁卢,固然有他们自身的问题,但这也说明,对“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打破“监督困局”,必须补足对“一把手”监督这块短板。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尽快让“权力入笼”。
如此说来,要让“一把手”走出“失监状态”,就要在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同时,切实做到“两个必须”:必须用制度制约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运行走出“暗室”进入“玻璃房”,扩大监督的“视力”范围,以此来保障权力行使不偏向、不变通、不越轨、不出格;必须让群众监督权力——深入落实改进作风八项规定,大力提高群众监督的“能见度”,让“一把手”以权谋私、腐化堕落操作难、空间小、成本高、代价大。这样,“一把手”才能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