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建立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联合检查工作机制
来源:玉林市纪委 作者:韦宗朝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5日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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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按照“三转”要求,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转型发展,建立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联合检查工作机制,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执纪监督,切实做好主业文章。
一是整合资源,联合作战。根据《关于建立派驻机构联合检查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在现行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依照“统分结合、交叉巡查、办案回避”原则,将43个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划分为5个联合检查组,所辖派驻机构为联合检查组成员单位,所辖派驻机构干部为联合检查组成员。每个联合检查组由市纪委以“一次一授权”的方式指定1名组长、1名副组长,并由1名市纪委常委分管。联合检查组的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安排部署,接受常委会领导并对常委会负责,定期向常委会汇报、报告工作。
二是明确职责,突出主业。联合检查组在各派驻机构正常履行职责的基础上,每年集中一定时间,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安排,统一组织开展交叉巡查、专项检查、案件查办。重点对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对有关单位不定期进行交叉巡查,并对巡查过程中受理的投诉举报以及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对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在市纪委监察局领导下,统一指挥、统一调动、统一力量开展案件查办工作。
三是强化考核,确保实效。为确保联合检查机制工作收到实效,市纪委监察局建立委局领导联系联组工作制度,巡查检查工作协调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查办工作协调办公室设在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联组日常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市纪委监察局建立对联合检查组工作考核机制,将联合检查组开展巡查、检查、办案工作情况纳入对各部门纪检组、纪(工)委的年终工作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评优评先、轮岗交流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