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制定新“办法”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来源:灵山县纪委 作者:李美娟 劳大煜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4日 15:50 打印

  近日,灵山县制定出台《灵山县干部作风建设和工作纪律检查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该《办法》,旨在通过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严明工作纪律,着力解决机关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和执行不严、干部作风不正、工作纪律涣散、纪律松弛、服务群众意识差等问题,促使全县形成正风肃纪的浓厚氛围。

  该《办法》考核内容包括督查工作纪律、走读现象、纵酒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并细化为13项扣分标准,通过建立作风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促进组织纪律长期化、标准化、规范化。以铁的纪律规范全县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办法》明确规定,不准上班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无故离岗、串岗、缺岗,不准上班时间吃早餐、上网聊天、炒股、打游戏,不准无故缺席全县性工作会议或迟到、早退。对没有建立日常考勤制度,不履行请假手续,存在违反工作纪律、“走读”、纵酒、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行为进行扣分。该《办法》为全县党员干部标出“红线”,明确“雷区”,用规定约束好干部行为,促进全县干部作风转变。

  为确保《办法》执行到位,灵山县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派出督查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干部、县直单位机关干部工作纪律及作风建设等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原则上每季度通报一次检查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选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