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县1至9月立案25件,结案23件
恭城瑶族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三个强化”,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今年1-9月共立案25件,结案2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其中县委局立案5件,结案3件,涉及正科级领导干部3人、副科级领导干部1人。
强化组织协调,健全办案工作机制。明确由纪委副书记主管、常委分管案件查办工作。主要领导密切关注案情进展,对办案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及时出面协调解决,保证案件查办工作在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的需求。如在查办该县民族局私分国有资产案件中,因涉案的桂林市民委、县民族局属市管单位,该县纪委主要领导在听取汇报后,第一时间向市纪委汇报,得到市纪委的大力支持,采取指导、联合查办方式,迅速查清了市、县民族局原领导班子编制虚假材料,共同私分国有资产的违纪事实。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纪办案能力。启动县直纪检组派驻改革,全县35名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已集中调配到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集中办公,从9月起对县直单位、厂矿企业开展执纪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在今年全县人事调整中,选拔了4名有办案经验的乡(镇)纪委书记和检察院年轻干部进入县纪委监察局,并安排在办案一线岗位。该县纪委监察局还打破职能室界限,委局人员向执纪、办案调配,使委局办案人数达12人,占委局人员的48%。在查办该县嘉会乡某村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各类好处费违纪案件中,因该乡纪委办案力量有限,县纪委监察局及时整力量,抽调信访室、检查室、效能室主任组成调查组全程参与此案查办,一周内迅速将此案核实查清,给予了该村干部开除党籍处分。
强化基础设施,改善办案工作场所。该县纪委在紧张的业务经费中先后挤出十多万元对原已滞后的办案区进行改造,新建了总面积一百多平方米的信访室、信访接待室、纪检监察室、审理室、谈话室五间办公室,办案区内安装了二十四小时监控设备等。今年办理的自办案件,均使用了谈话室进行调查谈话。由于谈话环境庄重严肃,外部干扰少,对谈话对象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促使其主动交代违纪问题,突破效果非常明显。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