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三规范”促进信访举报阳光化

来源:龙州县纪委 作者:陆青良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4日 10:07 打印

  龙州县通过规范组织结构、规范制度建设、规范办事程序为目标,进一步深化信访举报工作,推动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规范组织结构。按照“十个一”标准建设县级示范点“阳光信访举报”"示范"点1个,乡级示范点12个,村级示范点12个。同时,择优聘请了381名村级信访信息员,进一步加强人员配置。每月落实一定的岗位津贴,极大调动了信访信息员工作的积极性,整体推进信访举报规范化建设,拓宽信访诉求渠道。

  规范制度建设。建立阳光“五访”、信访首问责任制、领导分片包案制等12项制度,坚持实行“书记抓点、常委管片、室主任联系点”工作机制,改进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的方式,提高为民服务意识。2014年以来,委局机关领导参加公开接访1次,接受群众咨询120余人次,受理群众放映问题33件,其中现场办理25件,承诺办理8件。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待群众来访12件,带案下访21件,重点约谈7人,均已全部办结。

  规范办事程序。公开信访举报办理流程图、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受理范围、举报须知、举报方式等,让群众明明白白举报。在办理信访件过程中,健全规范信访举报办理制度,所有群众举报材料统一由信访室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根据举报内容拟办呈领导批示,再转到对应业务室(部门)具体承办,避免出现多头受理管理混乱、批办时间滞后等问题,规范了信访件办理。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件78件,均按时限批办、转办、查办,确保信访办理的时效性。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