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两节”期间开展检查32次 1名处级干部公车私用被立案调查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南宁市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通过采取“出声音、发信号、亮实招”三项措施、扎实做好纠正“四风”工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确保风清气正过廉节。
一是出声音,印发警示文件。坚持早打招呼早提醒,给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打预防针,市纪委及时印发了《关于严禁在2014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中秋、国庆节期间,严格遵守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作风建设的纪律规定,自觉做到“八个严禁”;各级党委、纪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本单位本部门人员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坚决打好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刹“四风”这场主动仗。全市各县区开展检查32次。
二是发信号,以案严纪。充分发挥纪律处分的教育警示作用,在更大范围内推动工作,市纪委在中秋来临之前,专门发出《市第五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的通报》并在南国早报、南宁日报和南宁电视台曝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反对“四风”,弘扬优良作风,引起了良好反响和震动。
三是亮实招,强化监督检查。结合服务世锦赛、“美丽南宁”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联合财政、交警、电视台等部门组成4个检查组对政府部门办公区、政府部门宿舍区、餐饮娱乐场所、公园风景区、健身运动场所进行重点检查17次。在检查中坚持“四个一律”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一律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对领导批示问题、媒体曝光问题、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一律追究责任;对出现“四风问题”的处级干部一律处理。通过检查,未发现有公款送月饼、收送礼金等行为,对1名公车参与私人聚会的处级干部进行立案调查。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