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强化内部监督严防“灯下黑”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作者:卢建宁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30日 16:45 打印

铁律铸铁军

——自治区纪委强化内部监督严防“灯下黑”

  

  “自治区国土厅纪检组原组长罗卫国多次收受巨额贿赂款物,受到开除党籍、撤销退休待遇处分。”从8月中旬起至9月22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分批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区直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参观全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展览,这个昔日的纪检监察干部成为警示教育的反面典型,让参观展览的全体机关干部心灵受到极大震撼。

  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以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着力破除“灯下黑”现象,以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划清红线 严明政治纪律

  

  作为纪检监察系统的永恒主题,打造过硬干部队伍,既是中央明确要求,也是自身使命使然。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邓卫平多次在会议上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只有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站得正、立得直,才会有底气,才能荡涤浊气、扫除贪腐。

  从严要求干部,就必须划出执纪用权的红线,让纪检监察干部明白何能为何不能为。自治区纪委在中央纪委提出的“四个不准”的基础上,针对全区实际,进一步细化要求,明确政治纪律,提出了“6个不准”和“9个严禁”,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不可触犯的高压线。

   “不准谋取政策规定以外的任何利益;不准违反规定私自驾驶公车;不准有损害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言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将“6个不准”和“9个严禁”张贴在办公楼醒目的地方,让机关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时时受到教育。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领导班子带头做表率,最有说服力和最具号召力。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带头执行、带头落实中央纪委“四个不准”和自治区纪委“6个不准”“9个严禁”,在严明政治纪律的基础上,完善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要求每一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做到“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为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制定了反对“四风”若干规定,提出了6个方面的20项具体落实任务,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款出国境、廉洁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进行明确规范。为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两次开展严防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的检查督查活动,认真排查“灯下黑”隐患,推进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红线既划清,要求即明确。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的带头示范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自律和他律意识明显增强,执纪监督更加规范,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有效消除办案人员“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等现象,促进了执纪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1-8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纠正“四风”等工作均取得新突破。其中,自办案件数量增长明显:自治区纪委本级同比增长144.44%,14个市纪委同比增长91%,111个县(市、区)同比增长83.63%。

  

  筑牢防线 创新监管方式

  

  只立规矩还不够,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必须及时跟进,否则再好的规章制度也可能变成“纸老虎”“稻草人”。自治区纪委出台多项制度,扎严制度“笼子”,筑牢制度防线,确保监督权始终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有序运行。

  首先,建立风险排查制度,即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实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自治区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黄朝阳说,纪检监察干部容易发生违纪违法的环节,主要包括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定性量纪、干部任用等,必须用制度规范制约,才能保证干部少出事、不出事。对此,自治区纪委明确把相关岗位和环节列为重要风险点,分别制定了《干部业务工作流程》《信访举报工作实施细则》和《案件检查工作程序规定》,对整个办案、人事任免等工作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最大限度避免相关人员“权力寻租”。

  “我们还推行依纪依法办案监督员制度,以加强对重点岗位的监督。”黄朝阳说,案件启动时,将有一名办案经验丰富的纪检干部作为监督员,对办案工作全程监督、及时纠正,并形成专题报告对案件依纪依法行为负责,促使案件查处更公正客观。

  其次,推行交流回避制度。对4个案件检查室负责对应联系的14个市案件查处的工作人员进行重新调配,规定工作人员的籍贯不能是案件查处所联系的市。除地域回避以外,自治区纪委还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交流作出规定,明确连续在同一岗位工作3年以上的纪检干部可以交流,5年以上的应该交流,8年以上的纪检干部必须交流的原则。根据回避交流原则,今年5月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内部交流干部51名,交流面达机关干部数的31%。

  再次,实行分工交叉制度。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实施交叉管理制度,即对委厅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由原来的常委负责制改为副书记、常委交叉分工负责制,副书记和常委之间既相互支持,又相互监督,使工作更加规范、透明。

  

  坚守底线 严惩“害群之马”

  

  内部监督,在有些人看来,就像父母管孩子,总不免有“关键时刻手软”的嫌疑。然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干部偏出一寸,纪检监察工作就可能偏出一丈。为此,对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的“害群之马”,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捍卫纪律底线,绝不允许透支纪检监察机关的信用。

  今年5月,自治区纪委从组织上强化内部监督形式,专门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接受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并进行初核、审查等,进一步提升内部监督力度。全区14个市纪委也按照自治区纪委的做法,相继设立干部监督室,专门配备熟悉案件检查业务的工作人员。

  对于核实的违纪问题,各级纪委坚持严肃查处,绝不护短。灵山县水利局纪检组原组长廖联鹏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受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巴马瑶族自治县司法局纪检组原组长卢仁清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工程款,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受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南丹县纪委原常委、监察局原副局长龙照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受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贺州市纪委原书记、自治区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原主任徐励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调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成立后,短短几个月,就初核或立案查处了40多条相关线索。

  在“清理门户”的同时,对于监督失职、工作缺位,畏首畏尾、得过且过的纪检监察干部,自治区纪委同样抛出“撒手锏”。永福县违规发放考核奖金问题被曝光后,自治区纪委迅速介入调查,在给予永福县委书记黄永跃相应处理的同时,给予永福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经翠艳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纪委书记岗位。自治区纪委不护短、不偏袒的作风,敢于向“自家人”开刀之举,既匡正了“家风”,增强了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底气,也提振了全区广大民众对反腐败的信心,赢得了网民的高度赞许。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