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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党风廉政教材》 作者:黄世勇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2日 16:15 打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河池市委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切实增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不断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上档进位,为追赶全国全区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提高思想认识,做到“守土有责”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思想认识是关键。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保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是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这不仅是党章规定的职责,也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新近颁布施行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的明确要求,是各级党委应尽的职责。全市各级党委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把党委所担负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好、落实好。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委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的具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狠抓责任落实,做到“守土担责”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最终要体现在成效上,为此,要认真落实好六大责任。一是落实好组织领导责任。要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监督三个关键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做到责任到岗、到人,目标任务定责、定时、定绩,推进责任落实。二是落实好选人用人责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完善科学的育人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公道正派选拔干部,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三是落实好作风建设责任。要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把改进作风作为党委一项经常性任务来抓,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刹“四风”,着力开展节礼、接待、办文办会、公务用车、津贴补贴、“三公”经费、党员干部纵酒、“走读”、违规多占住房、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会所中歪风等问题治理,深化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进一步整治“庸懒散”、“局长、科长”等作风问题整治,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落实好案件查办保障责任。党委要领导和支持案件查办工作,保障纪委聚焦主责主业,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五是落实好制度建设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部署,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和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工作,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努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六是落实好教育监督责任。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平台,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人和事,要敢管、敢抓、敢唱黑脸,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为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堤坝。

  

  强化引领示范,做到“守土尽责”

 

  党员领导干部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关键。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影响风气的形成,影响党的形象和威信。党员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以身作则,管好队伍,带好风气,教育和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在重要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方面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秉公用权,防止利用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要增强自身党性修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政治定力,扣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标杆,正确对待“位子、车子、房子、票子”等与个人利益相关的问题,抵御住各种风险和诱惑。要牢记“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的古训,过好权力关、金钱关、生活关、人情关,在小事、小节、小利面前保持警醒,见微知著,防微杜渐。

  总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保障,是建设幸福新河池的重要保证。全市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形成推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作者为中共河池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