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五个抓好”预防农村党员干部职务犯罪

来源:隆安县纪委 作者:赵 婧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8日 09:52 打印

  9月15日下午,隆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玉辉在该县2014年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班上为参加第一期培训的269名农村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廉政党课。课堂围绕“预防农村党员干部职务犯罪”这个主题进行讲授,从分析当前全国、全区、全市、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出发,结合近年来发生在该县农村党员干部身上的违纪违法案例,总结了该县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情况和特点,进而分析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

  李玉辉指出,对于农村党员干部腐败问题绝不能小视,必须加强教育、加强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农村党员干部职务犯罪的发生。一是抓好思想教育,使村官不想腐。切实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大力发掘正、反两面典型案例对其进行引导和警示,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抓好监督问责,使村官不能腐。建立村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和健全农村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三务”公开制度,完善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机制。同时,严格执纪监督问责,提高村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三是抓好财务管理,使村官不易腐。完善村账乡(镇)管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级财务审计制度,用制度来管人、管权、管财,避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四是抓好查处惩治,使村官不敢腐。纪检监察机关要利用各种渠道掌握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将预防和惩治网络延伸至农村的每一个角落,同时加强与公、检、法、司、审计以及“三农”工作部门的协调,形成立体预防和惩治网络,通过案件查处对农村党员干部形成震慑。 五是抓好选人用人,使村官不愿腐。选任村干部要实行公推公选,真正实现民主、公平、公开、公正。培养、选拔立场坚定、思想过硬、作风正派、纪律严明的农村党员加入农村干部队伍,同时规范村干报酬,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清正廉洁的,要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