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县:全面推行村(社区)“两委”履职廉政承诺制

来源:融水县委组织部 作者:马忠华 龙林智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7日 15:23 打印

  为增强村(社区)“两委”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融水苗族自治县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在全县206个村(社区)中,全面推行村(社区)“两委”干部履职廉政承诺制,为基层干部廉洁从政、为民服务打下良好的基础。

  开展廉政集体谈话。乡镇党委组织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干部集中谈话,并由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等领导把基层干部在危房改造、村寨防火等方面的犯罪实例作为教材,进行深入浅出的剖析,了解廉洁从政的意义,敲响警钟。同时,组织学习基层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并提出具体要求,防范职务犯罪。

  签订廉政责任状。村(社区)“两委”与乡镇党委,主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等内容,签订任期履职廉政责任状。接受乡镇党委的监督、管理,确保村(社区)“两委”明确责任,约束自己,公正廉洁,按章办事。

  公开廉政承诺。换届选举完成后,各村(社区)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新当选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分别向群众就党纪、政纪、法规、廉政、勤政及同腐败行为作斗争等为内容进行宣誓承诺,并现场签订履职廉政承诺书,并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