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委书记:心中有责任 肩上有担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作为地方党委,如何落实好主体责任,是一个重要课题。近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余远辉接受广西电视台记者的专访,介绍南宁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方面的探索和实践。
余远辉指出,近年来,南宁市委切实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全市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和成员必须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做到人人心中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
在谈到南宁市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做法时,余远辉强调,南宁市委在选人用人、作风建设、履职监督、警示教育、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下狠劲出实招,不断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一是狠抓选人用人。首先,领导干部要带头,要做表率,在诚信、干事创业方面为全市人民做表率。这也是我们抓主体责任、抓干部管理所做的一些探索。二是狠抓作风建设。相继出台《市管干部失信行为惩戒暂行规定》、《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等严格管理干部的制度。为保障规定的实施,还专门建立了一套信用信息系统,做到失信记录可查可管,真正实现从严管理干部。三是狠抓履职监督。广泛开展群众监督,特别是利用媒体进行监督。9期电视问政节目直击管理弊病,把权力晒在阳光下,促使干部进一步转变为民执政的理念和作风,赢得群众的拥护。四是狠抓警示教育。召开全市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大会和正反典型案例剖析会,对干部违纪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五是狠抓责任追究。去年以来是南宁市追究责任力度最大的一年,累计问责了350多人,追责力度是前所未有的。我们为群众做的每一项工作,都必须明确责任、明确职责,干得好,要激励,要表扬;干不好,要追究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不辜负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这一份责任。
余远辉指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必须做到持之以恒,持续加大力度。要继续精细化分解责任,网格化覆盖责任,程序化追究责任。下一步,要强化制度建设,抓好全市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得我们的干部,特别是掌握权力的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