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旅发委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责任担当

来源:广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1日 08:41 打印

■ 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陈建军  
 
     

  全面落实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体责任,委党组要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成员要履行好分管领导的责任,做到“党组不松手、党组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为广西旅游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加强领导,挂帅出征。党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反腐倡廉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委班子成员既要抓好业务工作,也要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起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委党组还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落到机关各党支部,强化了主体责任的具体落实。强化主业,五指握拳。纪检监察部门突出派驻工作主业,纪检组长不分管具体业务,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集中精力抓查办案件和权力监督的主业,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问责作用,有效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主业职能。

  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抓廉政学习教育。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教育,定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对新任职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认真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中央新修订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方法,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严防用人失察。担好执政为民之责。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结合行业特点,建立健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好群众关注的旅游服务监管、旅游权益保障、广西旅游发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重大事项的监督。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重点对重大旅游项目、大额度旅游发展资金以及大宗物品和服务采购,由主办业务处室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备案,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利用备案制、倒查制等手段,跟踪项目推进和资金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高发现线索能力,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同时,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注重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

  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保证责任上肩、落实到位。研究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手册》《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措施》等26项规章制度,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防止权力滥用;创新督查机制,强化旅游效能监察,如将41项重大旅游项目督查提升到自治区党委、政府专项督查的层面,将旅游行政问责纳入到党纪政纪问责范围等;修订《驻广西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室工作职责》,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党组将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增强使命担当,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深入扎实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为广西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