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四个优先”办理群众实名举报

来源:浦北县纪委 作者:黄兴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9日 15:53 打印

  今年以来,浦北县纪委对署实名信访举报办理工作坚持“四个优先”原则,切实保护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信访举报的办理实效和群众满意度。
   
  优先实施保密。对实名信访举报件,推行由信访室负责人直接向分管领导汇报的机制,减少中间环节,严防举报人信息泄露,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信访人的案件,依法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优先分流办理。对实名信访举报件,做到当天审核、当天呈报。对需转办的,做到当天立即转办出去,但必须向承办人(单位)强调保密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并第一时间将受理情况告知举报人。
   
  优先限时办结。对实名信访举报件,实行限时办结制度,问题简单的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结,问题复杂的必须在三个月内办结。实行定期督办制度,交办第一个月电话督办,第二个月文件通报督办,确保信访举报件按期办结。
   
  优先同步反馈。对实名信访举报件查清事实后,同步由承办人(单位)通过电话、书函、面对面等形式进行反馈。举报人对反馈结果提出新的事实依据的,承办人(单位)必须进行补充调查;若无新的事实依据的,承办人(单位)必须做好解释工作,确保息诉罢访。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