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石星瑀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2日 17:13 打印

  根据财政部、国家审计署相关工作部署,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审计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专项治理的范围为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2013年—2014年6月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

  其中重点关注各单位是否存在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产收益等收入,关注单位有否存在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等问题,并突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检查。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行为。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将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本,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