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林业系统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扎实推进纠正“四风”工作

来源:驻林业厅纪检监察室 信息宣传中心 作者:黄轶 李锦华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1日 16:51 打印

  8月28日,自治区林业厅召开视频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监察部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全区林业系统继续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进纠正“四风”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行动自觉。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把会议精神和各项要求传达到每个干部职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行动自觉。

  二是紧扣“双节”特点,落实“八个严禁”。自治区林业厅印发了《关于严禁中秋、国庆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要求做到“八个严禁”: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烟酒茶等各种节礼;二是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三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疗养所、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四是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及相关拜访活动;五是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六是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报销或支付的旅游活动、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七是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八是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三是强化主体责任,抓好部署落实。要求各单位领导要树立不抓作风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要做好宣传发动,结合实际拿出具体措施,打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主动战。

  四是强化监督责任,严查违规行为。坚持抓早抓小,早打招呼早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防止小错误酿成大祸。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对变换花样收送月饼、礼品、礼金、礼卡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坚持“一案双查”,对“双节”期间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既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既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又严肃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实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五是深化专项治理,推动政风转变。继续深化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做到不瞒不漏、如实填报,采取集中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摸底,组织有违规多占住房情况的干部职工在9月15日前完成整改清退工作。开展私搭乱建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党员干部擅自建造未经规划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借项目征地拆迁之机,通过私搭乱建敲诈项目业主,阻扰项目建设,套取拆迁补偿等行为。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