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江州区就一财政所副所长公车私用问题进行通报
来源:江州区纪委 作者:赵国进 卢华艳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9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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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区纪委8月28日通报了1起公车私用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加强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经查,2014年7月9日晚7时左右,崇左市江州区街道财政所副所长(主持全面工作)罗中林在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近路段,用本单位公车(车牌号:桂F81642)教自己小孩练车。罗中林公车私用问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被免去江州区街道财政所副所长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罗中林身为国家机关党员干部,置中央“八项规定”于不顾,顶风违纪,影响极坏。江州区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应从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