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区发出通知要求坚决禁止在中秋期间用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回潮

来源:玉林市玉州区纪委 作者:覃梅丽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5日 09:57 打印

  目前,玉州区发出专门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玉林市和玉州区党委有关要求,坚决禁止在中秋期间用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的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 “八个不准”等有关要求,严禁用公款送月饼等礼节。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谁主管、谁负责,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执行中央、自治区和玉林市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玉州区纪委、监察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明察暗访,做到同部署、同落实,结合采取明察暗访和重点巡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杜绝中秋期间用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回潮。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