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纪委监察局四项措施加强节日监管严禁公款送礼
提前“打招呼” 并非“一阵风”
梧州市纪委监察局四项措施加强节日监管严禁公款送礼
近日,梧州市纪委监察局向新闻媒体通报,根据中纪委有关部署和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即将到来的中秋节、国庆节为重要节点,强化四大措施提高监管效能,巩固扩大梧州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问题的成果。
一是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在巩固去年整治成效基础上,抓住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纪检监察机关用更严厉措施,对违规违纪者做到“露头就打”,切实转变部分干部“改进—反弹—再改进—再反弹”思维定式,督促广大干部廉洁自律,决不让公款送月饼、节礼的歪风反弹回潮。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市纪委要求各级党委、纪委将持续纠正“四风”作为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抓手,结合实际,积极作为。今年,全市各辖区、单位一旦发现有顶风违纪利用公款送月饼节礼的案件,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还将从严追究案发单位党委主要领导和纪检组(纪委)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三是构筑立体式监管网络。今年中秋、国庆节期间,梧州市除纪检监察机关专门监督之外,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各类经调查核实的“四风”行为和案件,营造强大的舆论监管氛围。
四是抓好四项监督工作。首先设立举报平台进行监督,鼓励市民通过拨打12388等方式进行举报;二是实行市、县、乡三级纪委联动,同步协作。市纪委组建明查暗访组深入基层,实地检查,各县(市、区)纪委、各乡镇纪委在本辖区内开展明查暗访,各县(市、区)纪委在8月8日至9月5日期间,每周上报查处包括公款送月饼在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三是实行快查快结,市纪委对那些不收敛、不收手,变换花样购买、收送月饼节礼等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决不姑息;四是实行事后监督,在年底,市纪委将组织力量抽查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一旦发现有公款购买月饼节礼等现象,将严肃处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