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县粮食局党委及两名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被问责
本网武鸣讯 日前,武鸣县查处了县粮食局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公款旅游,局领导长期占用下属企业车辆等违纪事实,对该局党委及相关两名责任人在此案例中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形进行问责通报。
今年5月,县粮食局在派人参加全国粮食行政执法复议业务培训工作时,未经局领导班子会讨论,而是由局长与局党委书记私下沟通后,就擅自调整县委、县政府同意的参加培训方案,随意增加参加培训人员,并安排下属企业使用公款预支旅游费用。对于不符合程序的行为,该局党委没有及时制止,导致公款旅游等错误行为的发生,表现出局党委没有尽到守土有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的责任,没有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
在2011年底全县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中,县粮食局违反公车治理的有关规定,隐瞒占用下属企业车辆的事实,没有将占用的5部企业车辆退还给企业,而是继续长期占用作为该局班子领导的公务用车,同时还存在个别局领导私用公车的违纪行为。该局党委明知本单位存在违规长期借用下属企业车辆的情况,却没有纠正,表现出局党委组织纪律涣散,将上级的各项规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局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意识淡薄,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在以上两起违纪事件中,县粮食局纪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管不到位,有问题不反映、不报告,没有尽到监督职责,把关不严,执纪监督工作形同虚设。
县纪委研究决定:责成县粮食局党委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经县委批准,给予县粮食局党委书记潘光妹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县粮食局纪委书记黄丹向县纪委作出书面检查,并由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各部门党组织要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当作首要任务来抓,强化责任落实;党组织负责同志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组织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执纪监督职责的履行,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要强化自身纪律约束,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做好表率,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