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清华:落实主体责任绝不仅是开开会讲讲话,关键要落在行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的重大决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落实“党委负主体责任”作出了具体部署。这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日,本报记者就党委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专访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
1. 记者:当前广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哪些形势和任务?
彭清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治党治国治军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举措,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新高度。广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着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着力纠正“四风”,加大违纪违法查处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都在向前推进。但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广西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大案要案令人触目惊心,一些权力部门、重要系统和关键部位以及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和腐败案件易发多发,一些党员干部还不同程度存在“四风”问题,滥用权力、中饱私囊、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依然突出。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广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今年1原5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件同比增长43.83% , 立案数同比增长29.47%,给予党政纪处分数同比增长39%,移送司法机关29人,挽回经济损失1.7亿多元。自治区纪委本级立案14件,涉及厅级干部9件,处级5件,同比增长133.33%;结案18件,同比增长9倍;处分18人,同比增长17倍。区、市、县(市、区)、乡镇四级纪委自办案件分别增长133.33%、112.5%、53.73%、5%。严肃查处了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孔祥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纪检组原组长罗卫国、自治区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原主任徐励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这些工作成效的取得,是全区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结果,也是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的结果。
2. 记者:“两个责任”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请问广西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做法有哪些。
彭清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我们党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一个突出亮点。广西各级党委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当前最突出的一件大事来抓,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
一是抓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强化主体责任,尤其是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和考核。对涉及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自治区党委常委会都及时开会专题研究。专门成立自治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研究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问题。自治区党委常委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层层传递压力。自治区党委各常委利用下乡调研特别是近期赴各地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机会,对各市、县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再强调。
二是抓执纪监督。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核心,支持纪律检查机关转变职能,完善派驻工作机制,改进巡视监督制度,强化巡查、
抽查和暗访,立足抓早、抓小,坚决遏制腐败易发多发势头。
三是抓选人用人。严格执行中央新修订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决策关、管理关,要求纪委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
四是抓机制保障。从加强作风建设、规范工作、制约权力和监督考核等角度,制定出台《自治区党委常委反对“四风”十项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领导干部违反改进作风有关规定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拟提拔干部报告个人廉政情况的规定》等反腐倡廉法规制度39项。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开展对领导干部任前廉政事项公示,启动对领导干部亲属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情况的摸排工作,并制定相关规定。
3. 记者:落实主体责任,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至关重要。请您谈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如何从抓班子、带队伍,上下联动、传导压力等方面保证主体责任落实。
彭清华:落实主体责任绝不仅仅是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年底搞个检查就算履行了,而更应该落实到行动中,以具体的举措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近年来自治区党委从用人、管理和教育等环节入手,重点强化政治纪律与组织纪律,强化发展、为民、务实、清廉、团结、公正的用人导向,引导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意识和“打基础利长远是最值得称道的政绩”、“群众满意是最值得自豪的政绩”、“保护好青山绿水是最值得肯定的政绩”等正确政绩观,在实干和实绩上比高低看优劣,营造廉洁从政、干事创业的用人机制和环境,努力建设一支能担当跨越发展重任的领导班
子和干部队伍。
同时,强化各级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执纪问责,把压力层层传导,把责任层层落实,推动各级党委守好土、尽好责、种好“责任田”。进一步修改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评价标准,突出对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考核。去年以来,广西对49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4. 记者:在履行好主体责任的同时,自治区党委如何支持和推动纪委履行监督责任?
彭清华: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广西自治区党委在始终坚持履行好主体责任的同时,大力支持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
一是支持纪委聚焦主业。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自治区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支持自治区纪委内部挖潜,充实配强一线办案人员。目前自治区纪委共有7个纪检监察室,执纪监督人员占总行政编制的63%。支持自治区纪委进一步清理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99个减少到18个,精简比例达到91%。
二是支持纪委查办案件。腐败没有特区,反腐败没有禁区。自治区党委对腐败问题一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对自治区纪委上报案件随到随批,重要案件亲自指导,重要信访件和区管重要干部问题线索处理亲自过问,对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的错误言论,严肃批评教育,切实做到对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是支持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支持自治区纪委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改革工作,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推动开展“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检部门为主”改革工作,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支持自治区纪委完善纪委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逐步落实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支持强化巡视监督,改进巡视工作,实现巡视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全覆盖。
5. 记者:有一种观点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影响一个地方的形象和发展环境,对此您是怎么看?
彭清华:这种认识和做法是错误的。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大的方面讲,任腐败蔓延,把党搞垮,国家搞乱了,人心搞散了,哪里还有发展可言?从一个地方讲,如果腐败盛行,风气坏了,干部想着捞钱,商人想着行贿,企业想着偷税,这样的地方怎么发展? 怎么稳定? 谁还敢来投资?这样的教训很多,一个地方班子出了问题,特别是主要领导出了事,很多年都缓不过劲来。相反,一个地方风清气正,干部心思用在发展上,用在工作上,企业和客商办事不用请客送礼,不用打通关节,不用搞“潜规则”,企业的发展环境就好,别人也愿意来投资。即使出现个别腐败分子,只要严肃查处,干部群众都会拥护,不仅不会影响发展,还会促进发展。当前我们要着重关注两个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掌握审批大权的建设发展领域。有的把企业当成“唐僧肉”,不管是外来投资者,还是本地企业,不管是大项目业主还是小微企业,都要啃上一口,宰上一刀,拿钱买路,雁过拔毛,使很多企业望而却步,鸣金收兵。再一个是民生领域。有的地方、有的人,什么钱都敢动,像扶贫款、救济款、危房改造资金和一些其他涉农资金等这些老百姓的救命钱也敢往自己兜里装。这些民生领域的腐败,有的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甚至是赤裸裸的掠夺,性质恶劣,容易引起民怨。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否则会恶化环境,影响发展。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