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纪检监察机关上半年立案29件 与去年同期比增长率达61.11%
来源:扶绥县纪委 作者:朱丽萍 梁康宁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1日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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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扶绥讯 今年以来,扶绥县纪委监察局突出主责,强化办案,案件查办势头强劲。至7月底止,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1件,增长率61.11%。其中,自办案件6件,乡镇立案15件,县直立案8件;查办涉农案件10件,其中属乡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件;已结案12件,处分12人(开除党籍8人,辞退“吃空饷”人员4人)。在立案的29件案件中,属违反组织纪律的7件、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4件、贪污贿赂的8件。
一是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确保主要精力转移到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上来。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结构,及时调整分工,明确一名副书记和一名常委专职分管案件工作,不安排参与县委、县政府其他中心工作。实行班子成员包案责任制,班子成员分片包案,对所查办的案件一包到底,消除办案人员畏难情绪,解决办案困难和问题。
二是加强与公检法司和审计等执法机关之间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案情会审、手段互补和力量互助,增强办案合力,协同办案5件,查处骗取强农惠农资金案件1件。
三是理清职能定位,把思想素质高、有办案经验、熟悉办案流程的人员充实到纪检监察室,配足配强一线办案人员。目前,县纪委监察局专职办案人员7人,办案人员总数增幅75%,占行政编制人数31.8%。
四是加强办案人员业务培训,有步骤地抽调乡镇纪委书记参与县级案件的查办工作,实战锻炼,培养办案强手,提升一线办案人员的办案技能。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