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来源:内蒙古日报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31日 10:12 打印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二者缺一不可。在内蒙古调研期间,王岐山同志对自治区纪委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

  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责无旁贷,必须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要求,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敢学钟馗打鬼、勇作金刚伏魔,拿出“黑脸”治腐的决心和勇气,从根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一个有机整体。纪委的工作干得越出色,就越能促进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党委出好主意、当好参谋。各级纪委书记是落实监督责任的关键,必须明确自身职责,坚守责任担当。离开党委这个坚强后盾,纪委也难以落实好监督责任。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大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全面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措施,重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切实保障纪委更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过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有的纪委承担了很多本该由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担的任务,出现了越位、缺位、错位、不到位的现象。明确并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收拢十指、握紧拳头,着力解决好职能泛化、大包大揽,聚焦不足、散光有余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才能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

  突出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关键所在。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才能营造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良好氛围。

 

编辑:林小英